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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官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天官
ㄊㄧㄢ ㄍㄨㄢ
tiān guān
教育部國語詞典重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tiān guān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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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天官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俞懿嫻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天官即自然賦予人的官能,也就是指耳目口鼻身等五官。天官一辭分別見於〔荀子.天論篇〕與〔正名篇〕,〔天論篇〕說:「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夫是之謂天官」,意思是說耳、目、鼻、口、身各具其官能,彼此不能兼代,如眼睛能看不能聽,耳朵能聽不能嗅,可稱之為自然賦予人的官能,也就是人與生而俱的官能。天官不僅與外物相接,產生視、聽、嗅、味、觸等功能,同時也自然地辨識外物性質,進而產生概念,〔正名篇〕說:「然則何緣而以同異?曰緣天官。凡同類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約名,以相期也。形體色理以目異,聲音清濁調竽(笑)奇聲以耳異,甘苦鹹淡辛酸奇味以口異,香臭芬鬱腥臊漏庮奇臭以鼻異,疾養凔熱滑鈹輕重以形體異。」意思是說人靠天生五官以辨別事物的異同;凡屬同類事物,則與之相接的自然官能也相同(如眼見色,凡是顏色,皆可由眼認知),因此相互比擬便可自然通曉(如以鹽之白喻雪之白)。以共相約定名稱,即形成概念,即可利於未來意念的溝通。以上是指同類事物可產生共相、概念,可約定共名。就其相異之處而言,感官知覺的立即接觸,自可辨識物體性質之不同:如眼睛可立刻看出事物的形狀與顏色之不同;耳朵可以立刻聽出聲音的清濁、曲調變異的不同;舌頭立刻可以嚐出甘甜苦鹹、淡辛酸奇等口味的不同;鼻子立刻可以聞出香臭芳鬱腥臊等臭味的不同;身體立刻可以觸知疾養寒熱、滑澀輕重形狀的不同。 由上述可知,荀子認為天生五官是人辨識外物異同的憑依;既是認識事物性質所必須假借者,也足形成共同概念、名稱所必須倚靠的基本官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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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天官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