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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故犯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míng zhī gù fàn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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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明知故犯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míng zhī gù fàn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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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明知故犯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 |
漢語拼音: | míng zhī gù fàn |
釋義:
形容明明知道不對,卻故意去做。語本宋.陳世崇《隨隱漫錄.卷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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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宋.陳世崇《隨隱漫錄.卷一》西山蔡先生訓子,……曰:「作事皆依本分,屈己饒人終無悔。吝錢穀與人交關、頭頭讓人、些少生事,一切用柔道理之。若識些道理,不做好人,天地鬼神亦深惡之。蓋不識好惡1>,如童稚2>,如醉人,雖有罪可赦;若知而故犯,王法不可免也。」 〔注解〕
(1) 好惡:音ㄏㄠˋ ㄨˋ,喜好和憎惡。
(2) 童稚: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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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明知故犯」的意思是明明知道是錯的,卻故意去違犯。例如國家頒布了法令,人人都應該遵守,但是有些人因不知法而犯法,這是無心之過,還可原諒;如果是明明知道法令規定如此,卻故意去觸犯,這就是「明知故犯」了。這種意念在文獻上比較早的出處是宋代陳世崇的《隨隱漫錄.卷一》引西山蔡先生對子孫的訓示說:「蓋不識好惡,如童稚,如醉人,雖有罪可赦,若知而故犯,王法不可免也。」意思是說:一個人不明是非,就像小孩子和醉漢,如果犯錯,還可以原諒;但是如果是已經知道不對了,還去犯錯,那就應該受法律制裁。這裡的「知而故犯」就是「明知故犯」的意思。後來「明知故犯」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形容明明知道不對,卻故意去做。在宋釋普濟《五燈會元.卷一五.德山志先禪師》也有「知而故犯」的說法。「明知故犯」不一定單指犯法而言,泛指一切明知事情是錯的,卻故意去觸犯的行為。如明代鄭若庸《玉玦記.第二二齣》:「正是明知故犯,也因業在其中。」又如《文明小史.第四○回》:「人家尚且替我們那般發急,我們自己倒明知故犯。」都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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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說明:
語義說明
形容明明知道不對,卻故意去做。 使用類別 用在「故意妄為」的表述上。 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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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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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詞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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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_明知故犯 |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客家語辭典
屬性: | 名 |
四縣音 | |
海陸音 | |
大埔音 | |
饒平音 | |
詔安音 | |
南四縣 | |
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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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華語: | 明知故犯 |
詞條來源: | 教育部客家語辭典_明知故犯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