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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者倡議的教學法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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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Socialist Advocated Pedagogy |
作者: | 高強華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學法主要是指在學校教育過程中運用學科教材之教導的原理原則的方法。教師宣稱要採取的教學法和教師實驗運用的教學法之間,有顯著的不同;傳統的教學法以正式的講述說明的學習設計,以獎勵和懲罰為制約。現代的教學法則強調啟發討論式,師生之間互動,避免壓抑式的教導。教育社會學中所探討的教學法與教育學者探討的重點略有不同,如柏恩斯坦(B. Bernstein)對教育知識社會學的探討文獻之中,主張教育知識的選擇、組織、分類、分配和評鑑方式等,反映權力支配和社會控制的原則。柏恩斯坦強調分類之中蘊含權力的分配,架構之中深藏社會控制的原則。課程內容之中如果有明顯的界限或疆域,則成為「聚集型」(Collection Type),反之若課程的組織形式採取弱式的或模糊的分類,則成為「統整型」(Integrated Type)。教學的類型則以「架構」為主要變項,若教學形式採弱式的架構,則是一種「隱式教學法」(Invisible Pedagogy)或「無形教學法」;若採強式的架構,則是一種「顯示教學」或「有形教學法」(Visible Pedagogy)。不同的課程類型與教學方式不僅影響學生的學習經驗與成就,且對不同社會經濟背景的學生造成不同的影響,進而影響其未來的發展與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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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社會主義者倡議的教學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