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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奈及利亞學校制度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chool System in Nigeria
作者: 丁志權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奈及利亞聯邦共和國(Federal Republic of Nigeria)位於非洲西部。北邊與尼日、查德為鄰,南瀕大西洋,東邊與喀麥隆為鄰,西邊與貝南為鄰,面積約九十二萬四千平方公里。於一九六○年十月一日脫離英國而獨立,首都為阿布札(Abuja)。
  奈及利亞人口約八千九百萬人(1992),信奉回教者占百分之四十七(主要在北部及西部地區),信奉基督教者占百分之三十五(主要在南部地區),信奉傳統宗教者占百分之十八。奈國是多種族(multi-ethnic)與多語言(multi-lingual)的國家,根據一九七六年統計,共有三百九十四個種族,各自使用他們的語言。
  雖然英語為官方語言,但北部地區廣泛使用豪薩語(Hausa),西南部地區廣泛使用優魯巴語(Yoruba),東南地區廣泛使用伊布語(Ibo)等,使用這三種語言的人,約占總人口的百分之五十四。根據統計,共有百分之八十五的人口,使用十二種不同的語言。一九九○年時,十五歲以上人口中,文盲比率為百分之四十九,男性為百分之三十八,女性為百分之六十一。平均國民所得只有三百四十八美元(1992)。
  在城市地區有由私人或團體設立的保育學校(nursery school),招收三至五歲幼童,施予學前教育,由家長繳費。這些保育學校均必須向邦教育廳(state ministry of education)申請及登記。奈及利亞學前教育就學率不高。
  奈及利亞規定義務教育為六年。兒童六歲入小學,修業六年。約有百分之九十五的小學為公立學校,私立學校約占百分之五。一九九一年時,全國小學生總數為一千四百八十萬人,其中女生約占百分之四五.四。小學粗就學率約為百分之七十六,平均每一教師任教的學生數約為三十九人。
  初中(junior secondary school)修業三年,小學與初中修業期滿時,均分別由各州教育廳,根據學生定期評量(continuous assessment)與總結考試(final examination)結果,發給證書。高級中等教育修業三年,包括有高級中學(senior secondary school)、技職學校(technical vocational school)及師範學校(grade II teacher-training colleges)等三種學校。一九九○年時,中學(含初中與高中)學生總數約為二百七十二萬四千人,其中女生占百分之四十二。中學粗就學率約為百分之二十三,平均每一教師任教的學生數約為二十人。
  高中修業期滿後,亦以每一學生定期評量與總結考試,兩者合併計算其成績,高中總結考試係由西非考試委員會(West African Examinations Council)辦理,定期評量成績占畢業成績的百分之三十,總結考試成績占畢業成續的百分之七十。在中小學,每學年分為三個學期,每學期十三週,每學年共三十九週,每天上課約六小時。但在高等教育機構,還是採每學年二學期制,每學期為十五週,得延長二週。
  學生於初中畢業後,可進入職業學校(vocational school)就讀,此種職業學校的修業年限,自四個月起,至三年不等。一九八六年時,約有三百所職業學校,學生人數約為七萬三千七百人。有關職業學校這部分業務,係由國家就業理事會(National Directorate of Education)主管。
  高等教育機構包括大學、多元技術學院與技術學院、教育學院等三種。大學學士學位學程,一般修業四年。多元技術學院與技術學院修業二年至四年,可分別取得國家文憑(National Diploma, ND)或高級國家文憑(Higher National Diploma, HND)。教育學院修業三年,可取得奈及利亞教育證書(Nigerian Certificate in Education)。目前奈國政府在高等教育方面,成立了三個重要的委員會,一個是國家大學委員會(National University Commission, NUC),其次是國家技術教育委員(National Board for Technical Education, NBTE),另一個是「國家教育學院委員會」(National Commission for College of Education, NCCE)。這三個委員會分別負責大學、多元技術學院與技術學院、教育學院等之課程與評鑑有關事項。一九八九年,高等教育階段粗就學率為百分之四。
  奈及利亞師資培育機構分為三種:一種為師範學校(Grade II teacher-training colleges),其次為教育學院(colleges of education),第三種為大學教育學院(university faculties of education)。
  師範學校入學資格為初中畢業,修業三年,畢業後,擔任小學教師。此種學院只有高中程度,因此奈國政府已計畫將此種學院改制,並提高水準。教育學院入學資格為高中畢業,修業三年,可取得奈及利亞教育證書,擔任初中教師,部分教育學院已與大學合作,提供教育學士學位的學程。大學教育學院,提供學士學位學程,或學士後教育文憑(Postgraduate Diploma in Education),畢業後擔任高中教師。大學教育學院也提供高級學位,取得高級學位者,可擔任教育學院教師。此外,大學教育學院也提供相關教育行政人員,如小學校長、督學等人員的訓練學程。
  一九九一年,奈及利亞全國分為三十個邦(state)及一個聯邦特區(Federal Capital Territory)。教育行政制度係採取三級制,除聯邦教育部(Federal Ministry of Education)外,各邦(state)設邦教育廳(state ministry of education),以及五百八十九個地方教育行政機關。小學完全由地方教育行政機關主管,中學由邦教育行政機關主管,高等教育分別由聯邦及州政府主管。目前約有二十所大學,三分之一的多元技術學院與技術學院,以及三分之一的教育學院為聯邦政府所有,其餘則為各邦所有。
  此外,在聯邦政府還設立了兩個重要的委員會,一個是教育事務聯合諮詢委員會(Joint Consultative Committee on Education),另一個是國家教育委員會(National Council on Education)。教育事務聯合諮詢委員會成員包括聯邦教育部長與各邦教育廳主任祕書(directors-general of the federal and state ministry of education),以及各大學、西非考試委員會、奈及利亞教師聯盟(Nigerian Union of Teachers)、國家人力委員會(National Manpower Board)等單位代表。國家教育委員會成員包括聯邦教育部長(federal Minister of Education)以及各邦教育廳長(state commissioners of education)。
  在教育經費方面,一九八六年,公共教育支出占國民生產毛額的比率為百分之一.七,占政府支出總額的比率為百分之十七.三,其中經常門支出占百分之六十二。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奈及利亞學校制度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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