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主愛其所愛 - 教育百科
明 | |
主 | |
愛 | |
其 | |
所 | |
愛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張鍠焜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明主愛其所受」一語出自〔韓詩外傳‧卷四〕,主要是說明智的君主不會冒然把政事交給自己所親愛卻沒有能力的人,因為這會敗壞國政,也害了自己所愛的人。反之,是把政事委託給賢能的人,使得國家政治清明,自己所愛的人也能過著平安康樂的生活。也就是說愛人要愛得適如其分。例如國君要想得到射箭的好手,能射得又遠又準確,就要用高爵位和重賞,從全國人中去挑選;縱然是自己的子弟,如果沒有這麼好的本領,也不會教他來濫竽充數。選擇卿相是為了得到適當的人才,來輔佐治理國家,也要不分親疏,唯才是用。像周文王任用姜太公的時候,並不是沒有親近的人,而太公已經是七十二歲的老人,但卻有治國長才。文王任用太公,是想建立崇高的治國之道,樹立崇高的聲譽,以嘉惠天下人,果然達到了目的,使得國內大治,許多姬氏子孫做了諸侯,這就是在用人方面,所愛的應該是才能,有才的人施展所能,國家強盛,則國君親近的人也得到了好處,才是真正的愛親人之道。明王之能愛其所愛,是真正而得當的愛;沒有才能,雖然親近,若錯用了,反而害了親近的人,同時也害了國家,就是愛而不得其當,算不得是真愛。後世有許多帝王因不能愛其所愛,反而貽害無窮的例子。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明主愛其所愛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