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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的教育規劃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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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Labor Educational Planning |
作者: | 蓋浙生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人力的教育規劃亦稱為人力計畫,是對就業市場中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口(通常指十五歲至六十五歲的勞動人口或勞力),對其教育、訓練、就業、激勵及安定等措施,作短、中、長程的規劃。 這種「經濟人口」或「勞動人口」,需要經過長時期的教育與訓練,才能在工作崗位上充分發揮其潛能。在人力投資期間,投資者不但要支付學習的成本,還要犧牲可供換取工作收入的時間,所以人力投資就需要審慎規劃,以免造成浪費。其次,由於人力投資的時間相當漫長,在投資過程中亦無法轉換,如果事前沒有妥善、周全的規劃,會造成供需的失調,對於社會與個人而言,都是無法彌補的損失。基於此種體認,人力的教育規劃有下列四種目的:(1)謀求人力供需的平衡;(2)減少人力投資的浪費;(3)達成充分就業的目標;(4)發揮學以致用的功效。 我國人力發展計畫的研訂,始於民國五十三年(1964)。當年行政院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簡稱經合會),成立人力發展小組,展開人力發展的規劃工作,分由教育、訓練、甄用、輔導、運用、分配、安定及改進人力統計等方面從事研究,前於民國五十五年研訂完成〔第一期人力發展計畫〕。嗣後,於民國五十七年、六十年、六十一年及六十六年,分別訂定第二、三、四、五期人力發展計畫。 上述五個發展計畫中,前四個計畫都分成長程計畫(以十年為期)、中程計畫(四年或五年為期)與短程計畫(二年為期)三個不同的期別。最後一個人力發展計畫則以六年為期而不作細分。 目前,有關人力規劃工作是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人力發展處負責進行各項規劃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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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人力的教育規劃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