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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規範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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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Sportsnorm |
作者: | 胡天玫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所謂「規範」意指在社會成員行為中,應該遵循的基準,以及為實現目的,而應採用的有關行為樣式。因此「運動規範」即指與運動關係較深的社會規範的總括概念,如業餘規則和公平競爭(fair play)。運動規範與運動價值相對,為運動價值的具體化,並作為運動行為秩序化的準則,例如勝利價值的記錄認定與運動規則。 運動規範大約可區分為兩種:(1)法定性運動規範;(2)習慣性運動規範。法定性運動規範包括參加資格的規定和競技規則等。習慣性運動規範是指在社會生活中,因習慣性所形成的非難性質的社會規範,是靠個人良心遵循非強制的合宜行動規範 ,包括運動家風度(sportsmanship)和公平競爭等。 參加資格的規定,是因應在運動中為確保大會安全和正常的進行,並維護競賽的快樂和諧,依據標準記錄、獎金獲得等公開的成績順位之技能水準而規定之結果,或根據地區或身分等競賽者的社會特性所規定者,例如為維護運動業餘主義之業餘資格規定。 競技規則為一種判定競技行為的約束,一種競爭手續規定的法令規範;其規定適合身體能力的競爭領域、目標及勝敗的判定準則,如果違背它,就會被施以具體的處罰。競技規則的基本功能,是將身體競爭制度化和秩序化,包括:(1)鬥爭的確立和保護;(2)競爭和鬥爭的區別兩種。 運動家風度是運動愛好者為了保持尊嚴而應遵守的行動方式,例如隨時保持自律、冷靜和尊嚴,為求勝利竭盡全力,勝不驕敗不餒的精神。 公平競爭強調運動競爭中的公平性與光明正大之倫理性,是一種戰鬥力與正義倫理調和之明智觀念,例如尊重審判,不靠外力,率直與光明正大的精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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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運動規範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