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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議權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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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xiān yì quán |
解釋:
特定的議案或案件依法須先交付其他院會或法庭討論,稱為「先議權」。如少年管訓事件、少年刑事案件,即須優先送交少年法庭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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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先議權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