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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體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qún tǐ
解釋:
  1. 由許多同種類或具有共同本質的個體聚集而成的團體。
    【例】球隊是一個群體,不容許少數分子破壞其中的和諧。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群體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qún tǐ
解釋:
1.本質上有共同點的團體。如:「在學校過著群體生活,相親相愛。」
2.生態學上指動物集合若干個體共營生活,各個體的一部分互相連結,而於生理上有相互的關係。如海綿、珊瑚與原生物動物中的領鞭原蟲及大團藻。
3.大陸地區指群眾性體育。如:「今年春節各地群體活動,多采多姿。」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群體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Group
作者: 沈六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群體或稱團體通常是指一群有互動關係的人,彼此之間有一種屬於這個群體的認同感。因此臨時集在一起而沒有互動關係的人群,不能稱之為群體,只可稱之為群集(collectivity)。例如,火車上的一般乘客都屬於臨時集在一起的群集,彼此間沒有互動關係,也沒有群體的認同感。
  因群體分類規準不同,而有各種不同的群體。如:
  1.依群體的形成方式,可分為組成群體(formed group)和自然群體(natural group),以及正式群體與非正式群體。
  2.依群體成員關係的親密程度及成員對群體的隸屬感,可分為直接群體(primary group)(又稱初級群體)與間接群體(secondary group)(又稱次級群體)。
  3.依成員參與群體的意願狀況,可分為強迫性群體(compulsory group)與志願性群體(voluntary group)。
  4.依群體的任務或功能,可分為社會性與心理性群體(Socio and Psycho group)、任務性群體、成長群體(growth-group)或治療性群體(therapy group)。
  5.依群體領導的性質,可分為無領導者群體、同儕群體、工作群體、工作者領導群體。
  6.依群體組成分子的多寡,可分為大群體、中群體和小群體。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群體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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