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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朽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bù xiǔ
解釋:
  1. 不會磨滅,比喻永存。
    【例】不朽名言、永垂不朽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不朽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bù xiǔ
解釋:
永不磨滅。《文選.曹丕.典論論文》:「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儒林外史》第四○回:「這是小弟半生事跡,專求老先生大筆,或作一篇文,或作幾首詩,以垂不朽。」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不朽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Immortality
作者: 賈馥茗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不朽是專就人而言,意謂「人死而不亡」,也就是說一個人因死亡而軀體腐朽(mortal),失去生命現象,實際上「生命本體」卻未消滅或消失,反而可以永遠存在。因此英文「immortal」一辭,可譯作不朽,也可譯為「永生」。「不朽」一辭在中西哲學中,各有不同意義。中國俗諺說:「自古有生必有死」,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的三段論例說中,便以「凡人皆有死」為大前提,即是自古以來,無分中西,人類都看到了一種共同事實,便是每個人無論壽命長短,最後必然以「死亡」做為終結。這可能是人類「並不喜歡」的一項事實,卻又無法避免,於是哲學家設想人可能死而不亡,因而找出支持這個想法的「說詞」,便成為「不朽」或「永生」的概念。
  先就中國的概念來看,〔禮記.祭義〕中說:「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骨肉斃于下,陰為野土;其氣發揚于上,為昭明,焄蒿悽愴,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意思是說,凡有生命之物,必然會死,這裡眾生指人,人必然會死;死了以後歸於大地,便稱為「鬼」。再就軀體來說,屍骨腐化,物質部分逐漸融入土中,是可見的現象,但是其中還有一部分「氣」是感官不容易見到的,則上升而露出「光」明,稱為「焄蒿」(焄同薰,指有熱;蒿為氣蒸出的樣子),有使人悚懼的作用,這一部分是物的「精華」,稱之為「神」。由是在中國傳統思想中,便成了鬼神永遠存在而不死的觀念。把這種觀念放在對自己最親密的人身上,首先當然是父母,在父母死後,「相信」他們並未完全滅亡,其鬼神永遠存在,於是建立了尊親祭祖的禮儀和風俗;而在另一面,個人精神不朽和永生的觀念,成了中華文化傳統的中心思想。也就是以人死不亡,人能以「子孫綿延」為血胤永續的不朽,以個人在道德、思想、事功的偉大成就而不朽,所謂「立德、立言、立功」三不朽。在〔左傳.襄公二十二年〕,魯國使者叔孫豹到晉國訪問,范宣子問:「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何意?」叔孫豹說:「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三不朽,即是中國對「不朽」的看法,已經進入人文,而不止著眼於「人」一方面了。
  西方的不朽或永生的觀點,或者託諸於靈魂,或者指稱形式,或者說是智慧,或者說是理性,同樣的在解釋人死而不亡的觀點。可從早期希臘哲學家的說法來看。
  西方最早認為人有永生的,見於柏拉圖(Plato, 427~347 B.C.)的〔對話錄〕中〔自辯〕(Apology)與〔費多〕(Phaedo)。希臘人普遍認為在回答我們(人)是「誰」的問題時,答案應該是「我們的靈魂」。言外之意是,語言中的我們或「人」,所指的不是有外在軀體的形象,因為這不是「真實」的「我」或「人」;在柏拉圖的觀念裡,人的軀體和現象世界的事物一般,只是一件複製品,「真本」是在理念世界,即是靈魂;軀體人有死,是現象,理念人「無死」,才是「本體」,從這一方面看,柏拉圖認為靈魂是不朽或永生。另一方面,柏拉圖把人的軀體看做為靈魂的「臨時寄存處」,軀體死亡猶如一所頹廢的房子,可以棄去而另覓安身之處,所以人死而靈魂仍然存在,故而要說「我」是「誰」時,所指的不是這個有時會死的「軀體人」,而應該是那個不朽的靈魂。
  柏拉圖另一個靈魂不朽的說法是,人的靈魂在尚未投胎之前,曾在理念界學習過,因而本有許多理念知識。投胎之後,忘失了理念,直到有適當的機會追憶,才重行回憶起理念之知。知識的回憶之所以可能,就在於靈魂保留了前世(今生之前)或真理世界的資料。靈魂的認知作用與軀體的感覺功能迥然不同。正如感覺的對象如桌椅用物會腐敗分解,軀體也同樣會腐敗分解;而靈魂認知的對象理念永恆純粹,靈魂也一樣永恆純粹。
  亞里斯多德在其〔論心靈〕(De Anima)中主張,理性靈魂永遠不朽,和職司感覺的動物魂與職司滋養的植物魂的不同,是在人死後能存在於軀體之外。能知能想,或可稱之為「純智」(pure intellect),意在指靈魂的不朽部分。
  聖多瑪斯阿奎納(St. Thomas Aquinas, 1225~1274)身為教父,當然篤信基督教義,承認靈魂有永生之說,視靈魂為本體,不必具有「物性」,卻能知物,即是靈魂的作用,因而也稱這種作用為「智慧」(intellect)。
  笛卡爾(R. Descartes, 1596~1650)的哲學觀點,本已將「心」和「物」分離,從而設想在「心」的系統中,有一個生命理性靈魂,主宰機械性軀體的活動,因而這項主宰必須有「知」的作用。由此推斷凡是不能見於軀體的,應該歸諸於靈魂,而靈魂的存在,可以證諸「思想活動」。於是確定所有完美的實在都有其先在的「因」,也就是說,思想的存在,出自於「先在」的靈魂,由此推衍,靈魂既然先軀體而存在,必然不會因軀體死亡而腐朽,等於靈魂可以永生。
  西方近代以前的靈魂說原是哲學家的論點之一,屬於哲學領域,到心理學形成一門獨立科學後,只收入於心理學史之中,因為靈魂無從用科學方法研究,唯近年「超心理學」出現,從收集一些事實經驗,認為靈魂存在「或者」也是一個「可能」,但短期間難有確論。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不朽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