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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的科學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Tatsachenwissen-schaft
作者: 朱啟華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事實的科學是以研究對象不具價值意味來探究,以掌握其中所具有的客觀法則。研究領域除了自然科學外,範圍亦延伸至人文社會科學方面。
  事實的科學對於教育學演進有極大的影響,尤其當代經驗─分析教育科學理論,更明顯地標示出來。教育學的經驗科學化受啟蒙運動影響,認為自然現象與人文現象同受機械法則所支配,透過觀察、實驗與理性判斷,即可得到控制並解釋自然現象之因果法則。康德(Immanuel Kant)教育學科學化之要求,即強調教育實驗的重要,認為透過實驗可以建立人性教育之法則。至十九世紀末,受科技發展影響,實驗心理學確立後,教育實驗的想法又漸抬頭。墨以曼(E. Meumann)、賴伊(W.A. Lay)的實驗教育學即是此時的產物,並試圖以謹嚴的自然科學實驗方法,探究經濟有效的教育方法與技術。
  一九二○年代受胡塞爾(E. Husserl)現象學影響,教育學又展開所謂純理論的教育事實研究,企圖將教育學建立為一門在內容上獨立自主的事實科學。這類嘗試在一九六○年代受到批判教育學的影響而有所改變。其改變顯現在克勞爾(K.J. Klauer)、阿利希(L.M. Alisch)、瑞斯納(L. Rössner),以及布瑞欽卡(W. Brezinka)的學說中。克勞爾區分教育學為描述教育學、規約教育學與規範教育學。阿利希則作深度的方法論的省思。布瑞欽卡的「教育後設理論」更試圖綜合當代理性主義、經驗主義及實用主義等不同觀點,從後設理論基點上探討教育科學、教育哲學與實踐教育學命題系統之特色與關係。其在方法意識與對象意識的自覺,為教育學的經驗科學化開闢新境界。但因其後設理論基礎仍堅守科學實在論的立場,將教育現象視同自然現象,視之為早已存在之獨立自存的事實或實在,並蘊涵著法則性。教育的經驗研究依此應採排除價值判斷的態度,運用客觀量度工具,以發現教育現象之法則,進而建立命題系統,以解釋、預測、進而控制教育活動之進行。即使教育活動本身存在著價值規範,也被視為事實,而能進行科學分析。如此使得科學理性被窄化在因果性與法則性的框架中,無法全面開展。教育過程的動態性、歷史性與社會性及其與研究者之間的交互作用相對的被忽視。教育實踐被貶為理論的技術運用。為避免將教育活動視為事實的科學後產生這些問題,在實際研究上,應強化主體意識的反省,洞視教育情境背後所具有的複雜性,以使實徵研究能充分揭露教育實際。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事實的科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