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五權憲法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wǔ quán xiàn fǎ
解釋:
依據國父孫中山主張五權分立,將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種權力各自平等相維,以五院組織中央政府,行使五種治權。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五權憲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