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人文心理學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Humanistic Psychology
作者: 張景媛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人文心理學在心理學中號稱為第三勢力,有別於精神分析學派和行為學派的理論。一九四○年代末期,人文心理學受存在心理學、知覺心理學及現象學等的影響,認為人本身就是其行為的主宰,而非隸屬於環境;反對精神分析學派的學者以精神病患作為研究的對象,也反對行為學派以動物實驗的結果推論到人的行為上。他們以正常人為研究對象,研究的主題包括人的知覺、經驗、意義及情感等,目的在促使個人自我成長與成熟。
  人文心理學家包括柯姆斯(A.W. Combs)、馬士洛(A.H. Maslow)、羅吉斯(C.R. Rogers)及阿德勒(A. Adier)等人。柯姆斯認為要了解人類行為,必須從個體的觀點來了解其對事物的知覺與感受。馬士洛則提出人類需求層次論,認為人類的需求包含兩部分:一為匱乏需求,如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愛與隸屬需求及尊重需求等;二為成長需求,如自我實現需求、認知需求及審美需求等。羅吉斯的人文心理學理論認為人性本善,人基本上是可信賴的,人有發展、成熟及自動自發的傾向。因此,提倡非指導式的諮商理論,認為個人只要在良好的關係中,就能運用自己的潛在能力去改善自身的狀況。阿德勒的個人心理學強調人性自主,重視個人未來的希望,認為個人的行為表現在個人目標引導下自主的表現出來。同時,個人與生俱就有力爭上游的動機,而力爭上游也是個人的基本需求一。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人文心理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