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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中心說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hild-Centered Theory
作者: 吳玉鈴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兒童中心說的教育思想植基於自然主義教育哲學思想上,主張教育必須以兒童為一切考量的標準,兒童並不同於成人,兒童本身也具有獨立的人格,有自己身心發展的歷程和個人的興趣、能力與需求,因此,教育必須以兒童的自然發展為依據。
  主張兒童中心說的思想家,最早可以回溯到十八世紀後期的盧梭(Jean 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盧梭的教育思想樹立了兒童中心說的理論基礎,他提出了生長、興趣、自由及活動等自然主義的核心觀念,這對於當時盛行的絕對主義和權威主義不啻是一個極大的挑戰。但兒童中心說的進一步發展則是得力於十九世紀後期及二十世紀初期心理學研究和兒童研究的協助,其中赫爾巴特(Johann F. Herbart, 1776~1841)、福祿貝爾(F.W.A. Froebel, 1782~1852)、帕克爾(Francis Wayland Parker, 1837~1902)、霍爾(G.S. Hall)、杜威(John Dewey, 1859~1952)、蒙特梭利(Maria Montessori, 1870~1952)等思想家的貢獻尤著。
  兒童中心說的重要論點可概述如下:首先,兒童有可發展的潛能。兒童的成長就像自然界中具生長力的生物一樣,本身即具有發展至成人的各種潛能,在成人的協助下,兒童自能將其所蘊含的潛能以自然的方式加以開展,因此教育上所強調的應該是如何將兒童個人內在的所有予以發展出來。其次,兒童中心說注重兒童個別差異,每個兒童都是獨立的個體,有其各自的興趣、能力和需要,因此,在教育上必須配合各人不同的性向施以不同的教育方式。再者,兒童中心說者也重視感官知覺在教育上的重要性。由於感官知覺的發展純粹是個體生理內部的成長結果,因此這不是完全訴諸外力所能勝任的事。教育不應該揠苗助長,而是順其成長。兒童中心說者因此主張在教育的過程中應盡量多利用兒童生活環境中的事物,以增進兒童感官知覺的活動效果。另外,在實際的教學設計方面,兒童中心說者強調身體活動在學習過程中的地位,因此,在教學設計上採用活動方法(activity methods)或活動課業(activity lessons),較不同於傳統偏向於閱讀、背誦、記憶式的教學方式。此外,強調兒童興趣、需要和能力的重要性也是兒童中心說者的重要主張之一。
  根據上述的基本觀念,杜威於一八九六年在芝加哥大學創辦了一所實驗學校(The Laboratory School),本著教育乃生活過程的信念,致力於促使學校生活與家庭及社區生活的緊密結合;在介紹歷史、科學及藝術教材時,設法使它們在兒童的生活中具有積極的價值及真正的意義;在教授讀、寫、算的時候,利用日常的生活為其背景,務使兒童真正覺得讀、寫、算和自己的生活有莫大的關係,為必不可少之物;並充分注意個人的力量和需要。
  杜威主張所有知識應該是行動的副產物,所以應將具體的情境提供給兒童以喚起其活動,而非為了知識本身而學習某種事物。因此,在杜威的小學中,以兒童在家庭生活中所熟悉的飲食、住居、衣著等活動作為學習的開始,以自然的引發兒童學習的興趣,並進而喚起創造的本能。學校在教學的程序上則以「活動課程」為基礎。換言之,這所學校所教授的內容都是與兒童生活直接相關的,教育的實施乃由以往的教科書及成人為中心的模式轉變為兒童中心的教育實施。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兒童中心說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