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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虐待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hild Abuse
作者: 黃意舒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目前對於兒童虐待的界定尚有爭議,部分學者認為父母故意傷害且造成子女身上有明顯傷痕時,才算虐待,有些學者則主張父母任何無意的疏忽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就是虐待。[臺北市政府兒童保護專刊]將兒童虐待定義為:「父母或任何有照顧責任的人,重複、持續地對未滿十八歲的兒童(含青少年)施予身體、精神、性方面之虐待或疏忽、遺棄,而造成身體或心理上的傷害。」
  兒童虐待的成因,大致以三種理論來解釋:(1)精神病學認為父母人格異常造成其對子女的虐待行為,父母人格異常包括:自尊低、依賴需求受挫及情緒剝奪、挫折容忍力低、衝動、寂寞孤立、嚴格等;(2)社會學以社會原因、社區及家庭的特質、影響父母暴力的傾向,造成父母虐待兒童的行為,如社會經濟層次低、失業、擁擠的住家環境、社會孤立等;(3)社會學習則認為是父母經由社會情境中所學得的教養孩子之行為模式,如自幼年經驗所學得的習慣、在允許嚴厲處罰的文化背景下所形成的觀念、或兒童在家中所造成的負擔引起的虐待行為等。
  兒童虐待包括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身體及感情的疏忽四種類型。身體虐待是指在非意外的情形下直接加諸兒童的身體傷害;精神虐待指照顧者以拒絕、遺棄和不合理之責罰以至兒童受到重大心理傷害;性虐待是指對未成熟的兒童施以性侵犯或強迫其從事色情行業;身體及情感的疏忽是指照顧者拒絕食衣住行的供應或提供情感需要的滿足。
  為了易於發現及診斷兒童虐待的類型,美國制定虐待兒童的身體指標及行為指標。身體虐待在身體的指標有淤血和傷痕、燒傷、骨折、裂傷、擦傷等,行為指標則有厭煩與成人身體接觸、怕父母、怕返家、不願與父母接近等。精神虐待的行為指標有社會規範不良、日常生活習慣差、無法控制大小便、性格異常、情緒及社會發展失調、考慮自殺、企圖自殺、厭食等。性虐待在身體的指標有走路或坐下有困難,內衣撕破帶血跡、訴說陰部疼痛、訴說排尿疼痛、未成年懷孕等,行為指標則有與同儕關係不良、有不尋常的性知識、早熟的誘惑行為、抱怨性汙辱等。身體及情感的疏忽在身體的指標有發育不良、嚴重皮膚病、穿著不當、住家有遭火燒或電擊危險等,行為指標則有衣著襤褸、超年齡的憂慮、吸毒、犯罪、抱怨營養不良、照顧不當等。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兒童虐待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