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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劇場 - 教育百科
ˋ
ˇ
jù chǎng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ù chǎng
解釋:
  1. 戲劇等表演藝術的演出場所。
    【例】這個劇團成立近二十年,足跡遍布全國各地劇場。
  2. 表演藝術的單位或團體。
    【例】劇場成員在導演引導下,全心投入演出。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劇場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ù cháng
解釋:
1.戲劇等表演藝術的演出場所。也稱為「劇院」。
2.表演藝術的單位或團體。如實驗劇場。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劇場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Theater
作者: 謝庭菊
日期: 2004年11月
出處: 舞蹈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劇場的字源來自於希臘字「theatron」,意思是「一個看的地方」。它的基本結構分為兩部份:一是觀眾席,就是觀看的地方;一是舞臺,是進行演出的地方。隨著戲劇的沿革,人們對劇場的建築日益重視。以西方劇場而言,人們將自然的力量視為神祇,除了運用各種方式膜拜之外,也研究開發控制這些自然的力量的方法,因此發展出一套「儀式」行為,在祈禱過程中所使用的祭文、音樂、舞蹈、化妝、面具等要素,成為孕育戲劇發展的基礎。儀典的進行通常是祭師在眾人圍繞下選擇一個適當的位置進行,因此就形成了「觀眾席」與「行動區」。這種空間關係的具體呈現,始於西元六世紀前的古希臘劇場,多山的希臘利用天然的地形建造劇場,觀眾席建在緩降的山坡上,山腳下的平地就是演員呈現的舞臺,他們將之稱為舞蹈場(orchestra)。在山坡上的觀眾或站或坐,沒有設置規劃所謂的「觀眾席」,舞臺上只是一座祭壇,景屋、出入口或觀眾座席,直到西元前第五到第四世紀間,才漸漸受到重視。典型的羅馬時代劇場是古希臘劇場與羅馬式劇場的綜合體,它被稱為「希臘羅馬式劇場」,兩者之間的差別是:標準的羅馬劇場建在平地上,不像希臘劇場設在山坡;羅馬的劇場舞臺高度與觀眾席相同,一體相連,希臘劇場則是觀眾席面對著表演區;樂隊之樂池成半圓形,樂池的位置較低。原來羅馬人並沒有建築任何劇場,有的只是因為宗教節慶與各種比賽建築的臨時場地,直到西元前七十五年,他們才在龐貝城建築第一座永久性劇場。建築師為了配合各種不同形式的活動及美觀起見,設計的舞臺是緊接舞蹈場的一塊狹長平面,高出舞蹈場五呎左右,它的後牆上至少有三道門,長形的舞臺兩端各有一道門,舞臺背景有兩至三層樓高,上面裝飾著雕像、凹龕、廊柱及門廊,甚至有些華麗的舞臺還刷上金漆及其他色調的顏料。設計師為免觀眾遭日曬雨淋之苦,還研究增建屋頂,慢慢地發展出各種不同的表演空間及建築,例如:圓形劇場、馬戲團表演場及競技場等。原來羅馬的表演只限於原始的舞蹈、及一些缺乏故事性的滑稽人物與動作,由於演出機會頻繁,逐漸產生劣質化的現象,並引起教會的排斥。在文化的發展史上,中世紀被稱為人文、科學、藝術的黑暗時期;戲劇方面也同樣沒有重要的活動與表現。篤信基督教的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 I, 280?-337)即位後,即開始嚴禁戲劇演出。到西元十世紀左右,戲劇演變為宣傳教義的工具,在教堂演出各種聖經故事。此時期出現大型舞臺佈景,呈現代表天堂與地獄的景片。敘述聖經故事時,為了表驗神蹟顯靈,還使用特殊效果,例如:噴水的井、突然崩裂的石頭、房屋突然倒塌等,這些都是利用機械傳動技術的基礎原理。到了十二世紀時,表演區便擴大到整個教堂內部,除了祭壇外,還使用教堂中廳、側廳、佈道台等作為各種出口及更換服裝的場所,並且巧妙的使用拱頂作為特殊的上層舞臺,整個表演區遍佈在觀眾的四周〔見cloister〕。十三世紀時戲劇才由教堂移至戶外,搭設臨時舞臺,演員與觀眾變成面對面的關係;同時也使用活動馬車(pageant wagon)來演出連環劇,依劇情裝載該場戲所需的佈景、道具等。十五世紀的文藝復興時期企圖彌補黑暗時期的破壞,1453年君士坦丁堡被土耳其人攻佔,許多學者攜帶珍貴的資料到西方世界,其中也包括希臘劇本等文獻;1465年印刷術傳入義大利,爰重新印刷大批古典劇本傳世,其中最有名的劇場建築理論是維蘇維斯(Viturius)的《建築學》(De Architectura),內容是研究希臘羅馬時代的劇院建築方式;此時,透視法也被整理出來而流行,後世繼之而起的是塞里歐(Bevastiano Serlio, 1475-1554)他所著作的《建築學》(Architettura, 1537-51)是當時最具影響力的著作。他主張結合維蘇維斯所描述的羅馬劇場和透視法的原理,並將表演場地置於室內。因此,戲劇演出從此進入室內經營與發展。十六世紀歐洲各國娛樂發展蓬勃,戲劇活動也就跟著活躍起來,舞臺技術隨著需要更加講究。而文藝復興時期最具代表性的是義大利法納斯劇院(Farnese Theater),建於1618年,它有一個開口12.5米的鏡框(Proscenium),是世界最普遍劇場式樣的鼻祖。鏡框舞臺是舞臺被一個拱門框出一個實體的框,形狀像個鏡框或畫框,將表演區與觀眾區隔開,因此依劇情需要而設計場景的觀念漸漸形成。另一項創舉就是它的觀眾席呈馬蹄型,不但可以增加觀眾容量,也可將表演區延伸至觀眾席前。當劇場由室外移入室內,照明自然就成為一種重要的技術,在煤氣燈尚未使用前,舞臺照明全依賴蠟燭與油燈,掛在鏡框後、佈景後、或排列在舞臺前緣;並使用一種似帽蓋的器具來調節光度。同時期,也發展出換景用的升降平臺及捲軸式的佈景;後來,改進成為懸吊設備,即高加表演區上方的屋頂,將景片升高收藏。義大利的文藝復興時期的戲劇表演都相當豪華,以巧妙的人工與機械的設備呈現精美的演出。薩巴提尼(Nicola Sabbattini, 1574-1654)所著作的《舞臺佈景與機械結構手冊》(Pratica di Fabricar Scene e Machine ne´ Teatri, 1638)是當時重要的舞臺技術典籍。十六世紀期間,英國劇場在伊莉莎白女王(ElizabethI, 1533-1603)的支持下,整合源自於希臘、羅馬、中世紀劇場的個別優點,大量的重建與改造劇場規模,所以出現許多多功能及不同形狀的劇場。他們將中央無頂的空間稱為「場」,觀眾區位於圍繞四周、有頂的三層迴廊上,表演區是高約四至六英尺的平臺,向場中央延伸。迴廊上的觀眾可從三面看到舞臺上的演出;舞臺設有機械裝置,可以提供特殊效果及演員出入的設備。十七世紀中期,鏡框式劇場發展已臻成熟,所使用的兩側翼幕、大幕、透視法佈景、製造特效的機關及換景的機械設備都還沿用至今。十九世紀末期,當時的思潮受到自然主意與寫實主義的影響,要求舞臺上所呈現的景觀應符合寫實場景,應時而生的「第四面牆」理論強調:將舞臺前沿當成是一面牆,對觀眾而言是透明的,對演員而言則不是透明的,衍生出盒型封閉式的佈景設計。為了因應佈景及機械設備的需求,舞臺空間設計變得更深、更寬,挑高更高,兩側舞臺空間也加寬,使得佈景道具的變換更加方便。因此,鏡框式的舞臺也製造出更好的劇場幻覺效果。二十世紀由於科技進步,使得劇場的硬體設備與軟體資訊都更豐富。當時知名的劇場工作者如:瑞士的亞道夫阿匹亞(Adolphe Appia, 1826-1928)、英國的哥登克雷(E. H. Gordon Craig, 1872- 1966)、德國的萊因哈特(Max Reinhardt, 1873-1943)及俄國的梅耶荷特(VsevolodE. Meyerhold, 1874-1940)等人的劇場理論,促使舞臺技術的提昇,因此許多劇場陸續改建或改善舞臺設施,如:分區升降平臺、幕後投影、多媒體等。二次大戰後,許多藝術工作者也企圖打破鏡框舞臺的束縛,於是嘗試開放式舞臺或中心式的舞臺來實驗創作,使得表演區與觀眾席位置可依需求調整,並藉以改善兩者之間的關係。德國的葛羅培氏(Walter Gropius, 1833-1969)在1927年提出「整體劇場」(Total Theatre)的設計概念,強調整合劇場技術、科學與機械的觀念,建造一個更靈活多用途的劇場。其他使用率較高的非鏡框式舞臺大致可分為:中心式舞臺(Center Stage, Arena Stage)、伸展式舞臺(Thrust Stage)、末端式舞臺(End Stage)及調整式舞臺(Adaptable Theatre)等四種。
參照:
W. G. Raffe《Dictionary of the Dance》1964、Ed. By Martin Banham《The Cambridge Guide to World Theatre》1988.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劇場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kio̍k-tiûnn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名] 戲劇等表演藝術的演出場所。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_劇場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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