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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性識字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Functional Literacy
作者: 黃富順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功能性識字係指個人所具讀、寫能力或其他重要知能,能在所處的團體或社會中有效地運作。亦即字、計算、口語、社會技巧等能力足以使其在社會中扮演積極而獨立的角色。「功能性識字」一詞係於二次大戰時由美國陸軍所創用。當時美國陸軍當局將「功能」(functional)與「識字」(literacy)兩字合併使用,用以指「具有了解書面文字指示的能力,而能完成軍中基本功能和任務的人--亦即具有小學五年級閱讀水準的人。」從此,功能性識字一詞乃廣泛在先進國家使用,以迄於今。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曾界定「功能性識字」為:指個人的識字能力足以使其在團體或社會中有效地運作,並能繼續使用讀、寫、算的能力來追求個人自我和社區的發展。美國學者韓特(C. Hunter)和哈爾曼(D. Harman)於一九七九年在其所著的〔美國的成人文盲〕(Adult ⅠIlliteracy in the United States)一書中曾對「功能性識字」作如下之界定,頗為中肯與明確:「功能性的識字係指特定的個人或團體為完成自我決定的目標,如做一個家庭或社區的成員、公民、消費者、工作者,及擔負社會性、宗教性組織的角色,必須具有的知識與技能,包括獲得訊息、利用訊息以追求個人或他人的幸福,具有適當的閱讀和書寫的能力以滿足自己的要求,能積極處理社會對自己的要求,能解決日常生活中所面臨問題的能力。」
  可見「功能性識字」一詞的涵意比古典的「識字」定義,在範圍上較為擴大,不僅包括讀、寫、算的技能,而且將重要的知識與技巧或扮演社會角色所需要的知能均包括在內。再者,「功能性識字」也特別強調這些知能「使用」與「利用」,而非只是靜態的「具有」,是一種動態的、操作的觀點。為實際應用起見,「功能性識字」如同對「識字」、「文盲」、「半文盲」的界定一樣,亦有將入學年級成就或某一年齡所具的程度列入作為標準。例如在北美洲曾以高放八年級學生的閱讀能力為「功能性識字者」的指標,亦即達到一般十四歲青少年所具有的閱讀水準者。(參見「識字」、「文盲」、「半文盲」、「功能性文盲」)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功能性識字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