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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公所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qū gōng suǒ
解釋:
  1. 次於市的地方自治組織。設區長一人,綜理全區政務,並承市長之命,辦理自治行政及各項交辦事務。
    【例】哥哥到區公所兵役課辦理緩徵手續。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區公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qū gōng suǒ
解釋:
市以下的地方自治組織,設區長一人,綜理全區政務,並承市長之命,辦理自治行政及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區公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khu-kong-sóo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名] 市以下的地方自治組織,承受市長的命令,辦理自治行政及交辦事項。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_區公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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