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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誡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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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í jiè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shí jiè
解釋:
  1. 猶太教、基督教的十種戒約。相傳為上帝在西奈山上親自授予摩西,作為同以色列人訂立的約法。包括崇拜唯一上帝而不可拜別神、不可製造和敬拜偶像、不可妄稱上帝名字、須守安息日為聖日、須教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別人妻子財物等。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十誡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shí jiè
解釋:
猶太教、基督教的十種戒約。相傳為上帝在西奈山上親自授予摩西,作為同以色列人訂立的約法。包括崇拜唯一上帝而不可拜別神、不可製造和敬拜偶像、不可妄稱上帝名字、須守安息日為聖日、須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別人妻子財物等。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十誡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Ten Commandents
作者: 查時傑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十誡本為猶太教的誡條,源出於[聖經]的[舊約全書]的[出埃及記]中的記載,在其第二十章第二至第十七節,耶和華上帝召以色列族領袖摩西上西奈山,訂定盟約,並頒布了「十誡」,由耶和華上帝親自用手指寫刻在兩塊石版上,長久以來,成為猶太民族的根本大法和最高律法,基督教亦奉之為其教中的誡條。該「十條誡命」為:(1)除上帝外不可敬拜別的神;(2)不可敬拜偶像;(3)不可妄稱上帝的名;(4)當守安息聖日;(5)當孝敬父母;(6)不可殺人(7)不可奸淫;(8)不可偷盜;(9)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10)不可貪戀別人的財物。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十誡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