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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情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tóng qíng
解釋:
  1. 心理學上指主觀的體會他人內心的感情,能體會到他人的感受,進而產生悲憫他人的心情。
    【例】他悲慘的遭遇,令人同情。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同情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tóng qíng
解釋:
1.同一心思。指好惡觀念、意見相同。《韓非子.揚榷》:「參名異事,通一同情。」《史記.卷一○六.吳王濞傳》:「同惡相助,同好相留,同情相成,同欲相趨。」
2.同謀、同夥。宋.蘇軾〈乞醫療病囚狀〉:「若死者稍眾,則所差衙前曹司醫人,與嶽子同情。使囚詐稱疾病,以張人數。」《董西廂》卷二:「雖被賊掠,皆我開門迎賊所致,執作同情,何辭以辯?」
3.一種情緒。指對於他人的遭遇,在情感上發生共鳴,或是對他人的行為表示理解。如:「他的遭遇,令人同情。」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同情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ympathy
作者: 但昭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對別人所處的情緒狀態,如喜悅或悲悽,有感同身受的感覺,稱為同情。
  哲學家中對「同情」說明最詳細的當推史密斯(Adam Smith, 1723~1790)。他認為同情的發生大致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被同情者的情緒要能表達出來,且為人所察覺;二是被同情者所處的情境要能為別人所了解,如喪偶者淒苦之情溢於言表,別人看到此種表情且了解其處境,心中產生同感,即為同情之具體表現。史密斯指出,在某些情況之下,我們固然能看到別人的表情及其所代表的涵義(如憤怒),也能了解其處境,但卻不一定會有同情之感(如有人發怒,便可能不會引起同情,相反的,對被發怒的對象倒產生同情)。史密斯認為,有時即使被同情者無法表達其情緒,甚或不知己身所當之處境,別人仍能從其所處之情境得知其必然或可能的心理狀態,如對不知本身病情之兒童或慘遭橫死之人,均可能因其遭遇,由本身的想像,對這樣的人產生同情心。
  在史密斯的理論中,同情心可用來判斷別人所產生的情緒,及因情緒而採取的行動是否得宜。不僅如此,在判斷自身的情緒及行為是否得宜上,同情亦是公正判斷的基礎,因為我們可運用同情使自己處在一個旁觀者的地位來檢視自己的情緒狀態及行動,以免流於不公。
  在道德哲學中,史密斯以同情為道德心理學和道德哲學的基礎,與康德(I. Kant, 1724~1804)完全忽略人的情緒呈一強烈的對比。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同情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屬性:
四縣音
海陸音
大埔音
饒平音
詔安音
南四縣
釋義:
對應華語: 同情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_同情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tông-tsîng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動] 看到別人的遭遇而感到憐憫。
    例如:逐家攏同情彼个可憐的囡仔。Ta̍k-ke lóng tông-tsîng hit-ê khó-liân ê gín-á. (大家都同情那個可憐的小孩。)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_同情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相關閩南語 同情憐憫 相關客家語 同情
相反詞 嘲笑、憎恨、憎惡、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