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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法界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sì fǎ jiè
解釋:
中國佛教華嚴宗基本教義之一。謂對萬有的四種認識層次。一、事法界,指一般凡夫把現象當作真實存在的認識層次;二、理法界,指見知現象都是條件組成,其實都是空性的認識層次;三、理事無礙法界,指由空理的見知,進而消融現象真實感的認識層次;四、事事無礙法界,指因空理的實證而體悟現象和現象之間的關係是相互含容,彼此之間沒有障礙的認識層次。《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一:「統四法界為一真如。」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四法界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