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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兵役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guó mín bīng yì
解釋:
通常有初期國民兵役、甲種國民兵役、乙種國民兵役之分。凡國民於屆滿一定年齡之後必須盡到的兵役義務,其目的乃在就地保衛鄉土和輔助戰時勤務,如此可構成全國的全面防衛體系。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國民兵役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