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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衛生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International Health
作者: 林武雄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國際衛生係國與國之間衛生事務的交流與合作及衛生資訊的互通,以防止疾病流行,提升醫療保健水準,維護並促進人類健康。衛生事務交流與合作方式有人員互訪、技術支援、設備援助、國際會議召集、合作計畫簽署、區域性衛生體系結盟及全球性衛生組織建立等。國際衛生合作原則如下:(1)利用現代通訊系統傳遞疾病流行之情況;(2)簽定衛生公約,限制科學性需要之檢疫工作,避免商業之癱瘓;(3)生物藥物檢定標準與疾病名稱之統一;(4)衛生新知之累積與分享。
  各國為防止鄰近國家傳染病的侵入,保護其人民的健康,國際衛生於焉產生。十九世紀中葉,鼠疫和黃熱病流行於利萬特(Levant)和地中海地區,歐洲各國為防止其傳播流行,於一八五一年在巴黎舉行第一次國際衛生會議(The First International Sanitary Conference),會議目的在達成海港檢疫條件之協議,以維持地中海地區的交通和貿易,並保護公眾健康。會議結束曾簽訂〔國際衛生公約〕(International Sanitary Convention),但因各國利害關係不同,未能獲得多數簽約國政府的批准,而不能實行。此後尚召開第二至第十次國際衛生會議,但其目的及範圍僅限於有關霍亂或鼠疫的檢疫方面。
  國際衛生組織的成立運作亦是國際衛生工作重要的一環,透過組織的集體力量,更容易達成國際間衛生交流與合作,以共同抵禦疾病的威脅,促進全體人類的健康。真正國際性衛生組織的成立始於二十世紀之初。最早成立的機構是泛美衛生組織(The Pan-American Sanitary Organization),其次為巴黎國際公共衛生局(L'Office Internationale d'Hygiene Publique;the International Public Health Office)。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各國政府咸認成立新國際性衛生組織的重要,因此,締造了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簡稱WHO)。
  世界衛生組織為聯合國(United Nations, 簡稱UN)的衛生專業機構,係目前最主要的國際性衛生組織,相當多的國際衛生重要政策是由該組織訂定提出,其中,重要的國際衛生工作有口腔衛生、食品營養、事故傷害預防、菸害防治、婦幼衛生、青少年健康、職業衛生、老人健康、心理衛生、藥物濫用防制、預防接種、瘧疾防治、愛滋病防治、癌症防治、心血管疾病防治、臨床技術研究、血液安全技術、雷射醫學、藥物管理政策、傳統醫學研究及復健醫學、衛生教育、健康促進等。
  我國自民國六十一年(1972)五月十日退出世界衛生組織後,醫療保健資訊來源受限,衛生奧援中斷,與各國衛生合作交流亦受阻,使我國際衛生工作受挫。惟為善盡國際公民責任,重回國際衛生舞臺,刻正積極規劃,爭取重返世界衛生組織,俾利重新開拓國際衛生工作使命。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國際衛生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