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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體學習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Group Learning
作者: 黃富順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團體學習係指參與成員針對某種特定主題,自由地分享觀念、感情和態度,進而達到知能增長、態度改變的相互學習的過程。團體學習型態包括討論團體(discussion group)、感受性訓練團體(sensitivity training group)、T-團體(T-group)、問題解決團體、計畫團體、作決定團體(decision-making group)等。團體學習的理論基礎係建立在羅吉斯(C. Rogers)等人在一九六○年代所發展的人本心理學上。
  團體學習中,團體人數的大小,視學習目的、性質及物質條件而定,教師或扮演領導者角色、或作一個積極的成員、或擔任中立的主席、顧問、甚至旁觀者等,端視學習情境而定。團體的組織,可能是事先計畫的、嚴謹的,也能以是自由的、開放的,依學習目的、內容及成員性質而定。
  團體學習的優點,分析言之,有如下幾項:(1)可以使較高層次的認知技能獲得發展;(2)可以發展創造性思考的技巧;(3)可以增進口頭表達與交流的技巧;(4)可以發展人際交流技能;(5)可以達成情感態度的改變。其缺點為:(1)對人數眾多,學習時間較長,要有特殊設備的課程或內容不適用,且學習結果難於作客觀評量;(2)有些學生不願表露自己,或缺乏表達技巧,因而不願參加;或教師對此種學習方式不熟悉,或與自己對教師角色的認知不同而不願使用。
  從歷史發展來看,團體學習在一九八○年代以後逐漸受到重視,在成人教育的領域中,由於成人具有成熟的人格特質,有豐富的學習經驗,較具表達的口語技巧,因此團體學習法近年來使用相當普遍。成人彼此分享經驗,相互溝通與相互學習,已被認為是成人學習的重要手段,也是成人教學上的一種新趨勢。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團體學習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