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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體智力測驗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Group Intelligence Test
作者: 陳嘉陽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團體智力測驗」因測驗對象可以同時有多數人而得名。
  團體智力測驗在形式上多為紙筆測驗,試題以選擇題為主。內容可包括語文性、非語文性,或二者兼具的項目,並不須使用其他特殊性的測驗材料。題本上印有測驗指導語,在施測時由主試者朗讀即可,受試者應具有基本的閱讀和以紙筆作答的能力。團體智力測驗可以為單一水準(single level)或多層次水準(multi-level)式的,但以後者居多數;多層次水準測驗同時包含多種年齡或年級題本,可應用於不同的受試樣本,用途較廣。無論是單一水準或多層次水準的測驗,測驗上的題目都可畫分成不同的分測驗,因此,測驗除總分外,還可產生不同的分測驗分數。
  團體智力測驗的優點是經濟、方便、容易施行;但也限制了所能提供的資料,以及在臨床上的價值。
  其適用性包括:(1)團體智力測驗在學校情境中使用最為普遍,不但時間經濟,而且節省經費。再者,任何教師只需稍加訓練,都可實施此種測驗,非常符合學校實際的需要;(2)團體智力測驗可以提供篩選或分類上的初步資料。譬如,我們要將大批人員,粗略地分為上智、中智、下智等類別,便可藉助團體智力測驗;(3)在計畫評估和研究上,有時也可以使用團體智力測驗來蒐集有關的資料。
  國內常用的團體智力測驗有下列幾種:
  1.文字智力測驗:(1)學校能力測驗(路君約,民國66年(1977));(2)加州心理成熟測驗(第5種)(臺大心理系,民國66年(1977));(3)普通分類測驗(黃堅厚、路君約,民國68年(1979));(4)中學智慧測驗(黃堅厚、路君約,民國68年(1979));(5)國民中學智力測驗(程法泌、路君約、盧欽銘,民國69年(1980));(6)修訂加州心理成熟測驗(第2種,CTMN)(馬傳鎮、路君約,民國72年(1983))。(7)羅桑二氏語文智力測驗(第2種)(黃國彥、鍾思嘉、林珊如、李良哲,民國72年(1983))。(8)系列學業性向測驗(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九位教授編訂,分小學、國中、高中、大學,民國74年(1985))。
  2.非文字智力測驗:(1)瑞文氏非文字推理測驗(黃堅厚,民國53年(1964))。(2)羅桑二氏非語文智力測驗(黃國彥、鍾思嘉、傅粹馨,民國66年(1977))。(3)學校能力測驗(胡秉正、路君約,民國67年(1978))。(4)圖形式智力測驗(徐正穩、路君約,民國69年(1980))。
  與個別智力測驗的比較,可以從三方面來分析:
  1.從評分上看,團體智力測驗比個別智力測驗簡單、客觀,而且可以利用電腦評分。但在分數的解釋上有其限制,不能對分數作過當的闡釋。
  2.從常模的建立看,團體智力測驗由於施測方便,通常都建有大規模的常模(如幾萬人),但這些常模樣本不一定具有很高的代表性,例如智能遲滯、嚴重殘障者等,便很少被包含股這類測驗的標準化樣本之中。
  3.從信度、效度上看,團體智力測驗在信度上不比個別智力測驗遜色,但在效度上顯然較弱。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團體智力測驗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