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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測量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Land Survey
日期: 2002年2月
出處: 環境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土地測量可分廣義及狹義兩種,廣義之土地測量應用測量技術,作地面地形地質結構之一切測量調查工作,包括地質調查及地籍測量兩者。狹義者係指地籍測量。我國現行土地法中所指測量為狹義的土地測量。
  地籍測量之工作內容,包括有:
1.測量舊有土地界線,以定出該等界線之長度與方向。2.根據舊有記錄記載之長度、方向及其它資料,重新測定已湮沒之土地界線。3.依據預定形狀及面積,施行土地分割測量。4.埋設界石,以確定各宗土地界線。5.計算距離、角度或方向以及面積。6.調查邊界,註出測量地籍資料。7.測出界石位置,作為地界指標。8.製圖或計算各界址點座標。9.編製地籍圖冊。目前台灣之土地測量由內政部地政司統籌由台灣省土地測量局、台北市及高雄市之土地測量大隊進行主要地籍測量及圖冊管理,土地測量是環境規劃及管理中之重要資訊,其涉及所有權及其擁有者之使用土地之特質,故對環境決策影響甚巨。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土地測量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基本資料
英文: land surveying
日期: 2003年10月
出處: 測繪學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利用測繪儀器對現有土地測定其界址、面積,或對土地實施分割、重劃,以及對荒地之勘測、土地規劃與利用等相關工作,稱為土地測量;其理論基礎與作業程序,與一般測量並無差異,只是其工作性質偏重於有關土地問題之處理與解決而已。土地測量是以地籍測量成果,配合土地政策,著眼於土地之開發與促進土地之有效利用為目標。因此,土地測量的主要工作項目除地籍測量外,並包括(1)土地疆界之勘定、(2)地形圖之測製(供區域計畫、都市計畫、土地重劃、荒地利用等設計藍圖之用)、(3)修築鄉間道路或農路測量、(4)灌溉工程測量、(5)都市計畫定樁測量等。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土地測量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