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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晟樂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Ta Shêng Yüeh
作者: 劉鳳學
日期: 2004年11月
出處: 舞蹈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樂種名。宋朝(西元960∼1279)新製之雅樂。自崇寧元年(1102)即詔令有關部門,講議大政:以大樂之制訛繆殘闕,太常樂器損壞,琴瑟制度參差不同,簫篴之屬皆由樂工自備,每大合樂,聲韻淆雜,皆失之太高。於是置局,製作大樂。崇寧四年(1105)七月,鑄帝鼎,八鼎成。八月,依大司樂劉昺改定文、武二舞;各九成,每成為一變,執籥秉翟,揚戈持盾,威儀之節,以象功成。九月初,以鼎及樂舞均已完成,皇帝在大慶殿受賀,是日初用新樂,乃賜新樂之名為「大晟」。用之於薦郊廟,享鬼神,和萬邦。自此,禮樂分為二個機構管理;禮仍由太常寺負責,樂置於「大晟府」,並設有專人執掌「見大晟府」。此樂曾傳至韓國,並保存至今。
參照:
《宋史.樂志》。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大晟樂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基本資料
作者: 陳章錫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晟樂」北宋崇寧四年(1105)所定宮廷雅樂,宋徽宗下詔定名「大晟樂」。前後曾用了一百七十多年,至南宋末年都無大改變。據〔宋史.職官志〕云:「大晟府……國朝禮樂掌於奉常。崇寧初,置局議大樂,樂成,置府建官以司之。禮樂始分為二。」可知原由太常寺兼管禮樂,後來又專門設立「大晟府」來兼管雅樂及部分鼓吹樂。大晟樂對當時國外友邦也有影響。金的雅樂,以寧為曲名,大抵參考唐開元年間和宋開寧年間的制度而決定,其所用樂器大部分與宋代的大晟樂相同。而大晟樂也曾傳入高麗,〔宋史〕記載北宋政和七年(1117)二月:「中書省言高麗請賜雅樂,乞習教聲律,大晟府撰樂譜辭。詔許教習,仍賜樂譜。」中國出使高麗的官員回來,曾予其樂舞很高的評價。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大晟樂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