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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法系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dà lù fǎ xì
解釋:
大陸法系係淵源於羅馬法。羅馬法自中世紀被歐洲大陸接受後,幾成歐陸各國的通法,如現在的德國、法國、義大利皆是。由於國際間文化交流的加速,因此在法律的精神或形式上,有些國家即不免彼此類似,而成為一個系統。如亞洲的日本及我國的法律,即屬此系統。與大陸法系相對的是海洋法系,二者在刑事訴訟制度上相差很大。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大陸法系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