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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家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nǚ jiā
解釋:
結婚的兩方,稱女方為「女家」。《晉書.卷二九.五行志下》:「梁國女子許嫁,已受禮娉,尋而其夫戍長安,經年不歸,女家更以適人。女不樂行,其父母逼強,不得已而去,尋得病亡。」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五.娶婦》:「遇節序,即以節物、頭面、羊酒之類追女家,隨家豐儉。」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女家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