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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泉局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bǎo quán jú |
解釋:
明清時,掌管鑄錢的機構。清.崑岡《大清會典事例.卷二一四.戶部.錢法》:「督理錢法,順治元年定,令漢右侍郎一人,督理京省錢法,滿漢司官各一人,監督寶泉局,每年掣差,設大使一人,五年報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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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寶泉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