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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等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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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íng děng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píng děng
解釋:
  1. 彼此同等、相等。
    【例】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平等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píng děng
解釋:
1.彼此同等、相等。《文明小史》第一八回:「無論他是什麼人,我等皆當平等相看,把他引而進之,豈宜疏而遠之?」
2.縣名。在河南省洛陽縣西南,位於伊河之西。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平等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Equality
作者: 方永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平等指每個人都有相同的權利或機會,在相同的立足點上生活,是民主的基本概念之一。最初主張人類平等的學者認為所有人生而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但在現今的用法中,則認為每個人都應有相等的機會來完成最大的可能的成就;此用法並不以為所有人實際的能力或才賦都相等,而是認為每個人都具有相等的基本人權。除了在民主生活中很重要,平等的原則在幫助我們辨明道德判斷或從事德育措施方面,也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原則,因為平等其實是道德與法治的共同原則。在民主法治中,若沒有平等原則,則民主將只是片面的;在道德判斷或道德教育中,若忽略平等原則或有意造成不平等,則道德也將不成為道德,德育也不會實現。
  歐陽教曾就下列三個子目針對平等概念的涵義加以探討:
1.平等即一種公平的程序原則(a procedural principle of impartiality):平等是一種形式原理(formal principle),不特指個別事項,而為一個抽象的公式,以衡量萬事的公平與公正(justice)問題。古希臘哲人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以為平等的程序原則即是一種公正或正義的原則,也就是「分配性正義」(distributive justice)的問題。皮德思(R.S. Peters, 1919~)分析「分配性正義」有兩層涵義:一為「平等地對待平等」,一為「差別地對待差別」;前者即一般廣義的平等概念或原則,指對每個人都要給予公平的對待,後者即「公道」的意義,指彈性的平等或平衡性的平等。又根據此種平等的程序原理,可以分辨何為不平等(inequality),何為假平等(pseudo-equality),前者即是「差別地對待平等」,後者是「平等地對待差別的」。2.平等指一套基本的人權(human rights):第一種涵義的平等是一種形式上的論證(justification)原則;此種意義的平等則是平等的基本內容,通常都是法典上所明載的一些平等權利。歷來許多學者均認為,人之所以為人,就在天生具有某些人性的尊嚴,應該為國法所尊重與保障。而每個人的人性尊嚴係以個人為單位,人人平等,不因貧賤貴富而有所減增。除了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外,每個人也都平等地具有身體安全、居住、遷徙、言論、講學、著作、出版、祕密通訊、宗教信仰及集會結社的自由權。這些平等權利的維護,在德育及法律教育上極有價值。3.平等即均衡的分配(balanced distribution):此涵義下的平等有些類似「公道」,但更具有「補救性正義」(Compensatory justice)的意義。在人類社會中常因先天能力或後天條件的差別,逐漸形成不公平的生存競爭,造成優勝劣敗或優才統治的局面,一些能力較差或條件較劣的人,有時甚至連日常生活基本需要也無法滿足。因此必須在法律中定出「損有餘,而補不足」的補救措施,以弭平這些不平等。不過「均衡分配」的平等只是補救措施,有其時間性。平等的觀念應用在教育上即是「有教無類」與「因材施教」並行。教育工作者一方面應維護每個受教者受教育的權利與機會,不因貴賤、貧富、宗教、種族、性別等因素而有差別。另方面也應衡量受教者在資質、興趣、能力、性向等方面的實際差別,針對每個學生的狀況安排不同的教學方法與教學內容,才能作到教育上真正的平等。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平等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屬性:
四縣音
海陸音
大埔音
饒平音
詔安音
南四縣
釋義:
對應華語: 平等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_平等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pîng-tíng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形] 彼此地位相等、機會一樣。
    例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Huat-lu̍t tsi tsiân, lâng-lâng pîng-tíng.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_平等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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