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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罪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dài zuì
解釋:
1.等待處置、等待責罰。《漢書.卷八一.匡張孔馬傳.匡衡》:「越騎官屬與昌弟且謀篡昌,事發覺,衡免冠徒跣待罪。」《漢書.卷七六.趙尹韓張兩王傳.韓延壽》:「一縣莫知所為,令丞、嗇夫、三老亦皆自繫待罪。」
2.古代官吏常恐不勝其職而獲罪,故以此為官吏任職自謙之辭。《史記.卷一○○.季布欒布列傳.季布》:「臣無功竊寵,待罪河東。」《儒林外史》第八回:「我本無宦情,南昌待罪數年,也不曾做得一些事業。」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待罪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