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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祀制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周愚文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從祀制係以歷代先哲先賢,於春秋釋奠時陪祭於孔廟。唐代以前,配饗與從祀無別;至宋其制始分。據〔文獻通考.學校考〕,曹魏齊王正始七年(西元246),令太常釋奠以太牢祀孔子,顏回配。唐太宗貞觀二年(628),詔以孔子為先聖,顏回為先師,配享之。貞觀二十一年(647),詔以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穀梁赤、伏勝、高堂生、戴聖、毛萇、孔安國、劉向、鄭重、杜子春、馬融、盧植、鄭康成、服子慎、何休、王肅、王輔嗣、杜元凱、范寧、賈達等二十二人,書其名配享孔廟。高宗時,顏回降為從祀。玄宗開元八年(720),又以孔門四科高弟,列為十哲(參見「十哲」),塑其坐像,另繪七十弟子及前二十二賢像於壁從祀之。此制後代因之,而從祀之人,歷代迭有增加。〔欽定文獻通考.學校考〕載,南宋度宗咸淳三年(1267)正月,詔封曾子郕國公、子思沂國公,與顏子、孟子同配享先聖。此後配饗專指四配,餘先哲、先賢、先儒均為從祀。(參見「配饗」、「四配」)。關於從祀制的教育功能,參見「廟學制」。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從祀制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