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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戒律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iè lǜ
解釋:
  1. 教徒所遵守的法規。
    【例】受戒的人必須嚴守戒律。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戒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iè lǜ
解釋:
宗教徒所守的法規。唐.楊烱〈大周明威將軍梁公神道碑〉:「恨深負米,榮暨擊鐘。爰持戒律,思答慈容。」也稱為「戒條」。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戒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李豐楙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戒律有二義:
  1.〔道藏〕分類法十二類中的第六類。〔道藏目錄詳註‧凡例〕:「戒律,如防止六情十惡之例。」
  2.道教用以約束道士行為以防止違反教規的警戒條文。戒也作「誡」,有勸戒、教戒、戒惡之義,律指條規、律令。戒律係借神的名義約束教徒,作為教徒必須遵守的思想與行為準則,違反了即要受神的譴責、警告。〔無上祕要〕卷四十五:「太極真人曰:戒律之為道,威嚴神妙,恐人不能有心奉,故當祕而不書耳。是以〔智慧經〕篇終,不悉顯於未學之士矣。口口相傳,將亦何由而泄耶?當其說戒之時,十方天人叉手敬聽,鬼神亦禮於所聞,豈可輕而哉。」道教教團十分重視戒律,認為學道不受戒律則無緣得上仙。將戒律看作成仙得道的手段。早期道教即有所謂「道誡」,如〔太平經〕有「不孝不可久生誡」,「貪財色災及胞中誡」等說法;〔老子‧想爾注〕中也有「道貫中和,當中和行之;志意不可盈溢,違道誡」之說,並列有想爾九誡。到兩晉南北朝,道教開始有了正式的戒律條文,如三戒、五戒、八戒、九戒、十戒,至百千萬戒等,其中也部分吸收了儒家的綱常禮教和佛教的戒律。唐孟安排〔道教義樞〕卷二:「戒律者,戒止也,法善也;止者,止惡心口,為誓不作惡也。戒之為義,又有詳略焉。詳者,太清道本無量法門百二十九條……是也。略者,道民三戒,錄生五戒,祭酒八戒,想爾九成,智慧上品十戒,明真二十四成之例是也。」早期道教傳戒是公開的,魏晉以後轉入祕密傳戒。元代以降,全真道教興起後,丘處機開創傳戒制度,恢復了公開傳戒,創立了「十方叢林」的制度,廣收門徒。清初全真龍門派道士王常月於北京白雲觀傳初真戒、中極戒、天仙大戒,合稱「三壇大戒」,戒期百日。明清以來,道教傳戒只能在十方叢林宮觀中進行,由各地的宮觀選送道徒去集中受戒,一次受戒弟子有多達千人的。道教戒律的種類品階較多,條律有簡有繁,一般分為上品戒、中品戒和下品戒,這些戒律根據上中下三品人因材施戒。戒律的主要內容多為道德訓戒,旨在規範修道者的行為。現存道教戒律主要收錄於〔正統道藏〕洞真、洞玄、洞神部的戒律類,比較重要的凡有:〔洞玄靈寶天尊說十戒經〕、〔要修科儀戒律鈔〕、〔三洞眾戒文〕、〔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太上老君經律〕、〔老君音誦戒經〕、〔道門十戒〕,全真派有〔全真清規〕,善書性質的有〔太微仙君功過格〕、〔太上感應篇〕、〔陰騭文〕、〔警世功過格〕、〔清規玄妙〕等。另外,〔雲笈七籤〕、〔無上祕要〕、〔道教義樞〕、〔道藏輯要〕、〔道藏精華錄〕等,也都收錄了不少的戒律名目或條文。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戒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