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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語小字典
注音:
解釋:
  1. 獻出財物。如:「捐獻」、「樂捐」、「捐贈」、「捐錢」。
  2. 拋棄、捨棄。如:「捐棄成見」、「為國捐軀」。
  3. 稅金。如:「稅捐」。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小字典_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uān
解釋:
  1. 捨棄、犧牲。
    【例】捐棄、為國捐軀
  2. 奉獻財物幫助別人。
    【例】捐獻、募捐、捐款
  3. 人民向政府繳納的稅金。
    【例】房捐、稅捐、地捐
  4. 舊時稱以金錢買得官職。
    【例】捐官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捐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uān
解釋:
[動]
1.捨棄、拋棄。《說文解字.手部》:「捐,棄也。」如:「為國捐軀」。《楚辭.屈原.九歌.湘君》:「捐余玦兮江中,遺余佩兮醴浦。」《文選.李陵.答蘇武書》:「寧有背君親、捐妻子,而反為利者乎?」
2.除去。《字彙.手部》:「捐,除去。」《孟子.萬章上》:「父母使舜完廩,捐階,瞽瞍焚廩。」
3.奉獻財物幫助別人。如:「捐獻」、「募捐」、「捐款救災」、「捐糧賑濟」。
4.舊時稱以金錢買得官職。如:「捐官」。《紅樓夢》第一三回:「賈珍心中打算定了主意,因而趁便就說要與賈蓉捐個前程的話。」
[名]
人民向政府繳納的稅金。如:「房捐」、「地捐」、「稅捐」。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捐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四縣音
海陸音
大埔音
饒平音
詔安音
南四縣
釋義:
四縣音
海陸音
大埔音
饒平音
詔安音
南四縣
釋義: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_捐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kuan
屬性: 單字不成詞者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_捐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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