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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學方式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Teaching Style
作者: 簡紅珠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學習型態有很多種,教師的教學也有許多型態或方式。教學方式是指教學的表現體制,是由教師對教學方案、教學方法、教學資源與教學對象的態度所構成。如二位教師都使用講述法,但因教學風格的不同,其教學方式仍有分別。
  費雪(B. Fischer & L. Fischer, 1979)將教學方式分為下列幾種。
  1.學習中心型:學習中心型的教師對學生、課程目標與學習材料同等重視,即兼重教材內容的知識邏輯結構並配合兒童身心能力之成熟與興趣而實施教學。他們拒絕過分的兒童中心與學科中心的教學型態,主張協助學生邁向目標以及發展自立的學習。
  2.學科中心型:此類型的教師只顧組織和呈現教學內容,完全不注重學生。多運用單向式的方法,如傳授、指示、訓練、操練、背誦等,作為刺激學習的主要方法。這種教學型態或由於學習者身心不夠成熟、或由於教師未作雙向的討論溝通,易流於僵化的洗腦與灌輸。
  3.兒童中心型:只要學生有興趣的事物,教師都會提供。這是重視學生身心能力發展、興趣、需要,亦即重視自然成熟的學習準備度的教學方式。這類型的教師非常少,因為在現時班級裡,教師與學生的比例不容許教師一一滿足學生的興趣。且教師的功能不夠積極,易流於糖衣式的興趣主義。
  4.工作取向型:這類型的教師為學生擬列必須學習的材料,要求學生有明確的表現,且記錄每位學生的表現,以檢查是否達到要求。
  5.共同策畫型:這類型的教師與學生共同計畫教學的目標與方法,並以其專業背景和經驗引導學生學習,他們尊重學生的意見,鼓勵學生參與。
  6.熱情型:這類型的教師把教學熱忱完全表露在外,他們懷著滿腔熱情進入教學過程,經常在教室中激起興奮、感情的氣氛。
  7.理智型:理智型與熱情型的教師正好相反,上課時他們把熱情壓到最低,教室裡只有理性氣息。學習過程雖然是冷冰冰,但對學生的學習而言還是有意義的。
  每一位教師教學常表現出不同的方式,有的則形成獨特的風格。李文(K. Levin)等區分教學方式有權威型(Authoritarian)、民主型(Democratic)與放任型(Laissez Faire)三種。弗蘭德斯(Ned.A. Flanders)分直導的與間接的。班納特(C. Bennett)分為正式的(Formal)與非正式的(Informal)教學式態,或稱為開放的與封閉的教學式態。彌雪爾(W. Measel)與穆德(D.W. Mood)分為抽象的與具體的教學。都里拜(F.J. Dowaliby)與休穆(H. Schumer)分為教師中心與學生中心的教學式態。
  學者據以比較研究,發現不同教學方式有不同的效果,唯效果並不完全一致。早期的研究認為民主型的教學比權威型有效;間接型比直導型的帶給學生較佳的學習結果;學生中心的優於教師中心的教學。美國自一九八○年代以來為激勵學生認真學習,重視基本學力之提升,以明確學習目標,提示指導有效學習方法為旨。晚近研究發現則以直導教學別具特長。
  教學方式與教學目標、學生特性及發展程度,以及時代有關。大抵意欲增進學生的基本能力,建立基本觀念,形成基本行為習慣,而學生尚在幼齡的啟蒙階段,以直導式、封閉式、正式、專制式較有效;若欲培養學生開放的心胸,自律的性格,充分表達個人意見,有創意發明,而對象屬年齡較大的學生時,則間接式、開放式、非正式、學生中心式較能生效。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學方式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