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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條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iào tiáo
解釋:
  1. 本指禮教規範、教令規章。泛指僵化而強迫他人遵守的規範或標準。
    【例】如果將課本內容當做教條而不知變通,就失去了學習的意義了。
  2. 宗教上要求信徒服從遵守的條文。
    【例】佛教徒必須遵守不殺生的教條。
  3. 比喻只憑信仰,未經過思考、求證,卻盲目接受的觀念或論調。
    【例】馬列主義是共產黨的教條。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教條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iào tiáo
解釋:
1.教令、法規。唐.韓愈〈許國公神道碑銘〉:「公之為治,嚴不為煩,止除害本,不多教條,與人必信。」
2.宗教上要求信徒服從遵守的條文。
3.只憑信仰,不加思考、求證,使人盲目接受的立論。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教條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Dogma
作者: 但昭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條是由政府公布的「公共規程」,或一個未經解釋的說法,或只是一個概念,無法用理性檢證而為人所接受的信念或信仰。
  在基督教的神學中,教條是上帝啟示的結果,故當然為真,且應為人所接受;接受了教條就是接受基督教,反之就是排斥基督教。教條的內容由教會所制定。
  若某些政治信念或信仰在不經過理性檢證下要人接受,且這些信念或信仰是政治主張的核心時,也可視之為教條,如資本主義的「私人財產應受尊重」,又如社會主義的「每個人都應享有均等的待遇」等。
  英文中dogma一字原是貶辭;由「教條」衍生出來「教條主義」(Dogmatism)。凡一個人將自己的信念視為絕對的真,不接受任何與信念相左的證據時,就有了「教條主義」的傾向。
  在哲學中,任何以一套假設的原則系統立論,即有教條的意味。至目前為止,究竟教條主義是一種原則,還是一種方法,尚無定論。教條主義特指吳爾夫(C. Wolff, 1679~1754),並以萊布尼茲(G.W. von Leibniz, 1646~1716)為達到顛峰的教條主義者。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條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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