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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內容論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ontent Theory of Education
作者: 徐宗林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育內容論與教育陶冶論,在教育理論上可以看成是相互對立的理論。教育內容論者認為教育的內容決定了教育的良窳,甚至決定了教育的成敗。因為他們堅信處今之世,知識的力量至為明顯;一個沒有知識的人,難以生存於現今的社會。故而教育內容論者強調教材挑選的重要;因為教材的適切與否,影響到教育的成功或失敗。由於教育的成效多取決於教材內容的豐富或貧瘠,不但注重課程的價值,同時對於教育的方法,也給予等量齊觀的價值。
  在以往的教育討論中,有的學者強調教育理想與教育目的的實現,有賴於教育的內容,而有的學者卻認識到受教者心智的發展,需要適宜的教材;更有一些學者則以為決定受教者心靈的內容是取決於教育的內容。基於以上大同小異的看法,教育內容論因而有其一定的學術討論空間。在教育史上,許多學者如康門紐斯(J.A. Comenius, 1592~1670)、穆卡斯特(R. Mulcaster, 1531~1611)、巴斯道(Johann Bernard Basedow, 1723~1790)及赫爾巴特(Johann F. Herbart, 1776~1841)等,都是重視教育內容的學者。近代美國守經主義學者赫欽斯(Robert M. Hutchins, 1899~1977),主張百本經典名著的閱讀,更凸顯教育內容的重要。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育內容論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