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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的教學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Educative Teaching
作者: 蔡俊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育的教學源於古希臘蘇格拉底「知識與道德合一」的觀點;十九世紀德國赫爾巴特(J.F. Herbart)首次提出這個名詞。此教學觀點是以培養德行作為教學的最高目的,強調教育的目標在於培養具有「完全德行」的人。
  赫爾巴特認為教學是道德教育養成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手段,而培養德行則是教學上最高、最終的目的。並指出德行的形成,主要是決定於心靈獲得何種觀念,教學正能引領心靈正確觀念的獲得,因此教學在教育中占有重大的地位及作用,由於教學的正確引導,受教者才得以累積知識、形成觀念而致培養出良好的德行。
  赫氏並提出「教學如果沒有進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種沒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如果沒有教學,則是一種失去手段的目的」,來強調教學不僅要使受教者學習知識,同時也該影響受教者,使其培養良好的品德。但並非所有的教學都具有教育性質,赫氏以為單為了收益、謀生、娛樂所進行的學習,這樣純粹的傳授知識,教授的只是技巧,無關於心靈觀念的改變,因此不具教育性質。
  「教育的教學」的概念,闡述了知識與德行、智育與德育的關係,肯定了教學在德育中的地位和功用,類似於宋代周敦頤提出的「文以載道」之含義,說明教學不僅要傳授知識,更重要的是要涵養其德行。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育的教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