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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財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Kulturgut
作者: 張鍠焜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文化財指人類過去遺留下來的一切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化資源。狹義的文化財指有形文化資源,如古籍、文物、名勝、史蹟等;廣義的文化財則指所有對現代生活具有歷史意義或實際影響的文化遺產,除了有形文化資源外,尚包括無形文化資源,如學術傳統、典章制度、文學、藝術、技能、民俗等。有些學者也把語言視為文化財,因為語言是精神表現與傳承的重要媒介,包含一個文化在演進過程中大部分的特徵,對現代人有著極深刻的文化塑造作用。
  現代各國珍視歷史文化,對於文化財往往立法加以保護。我國於民國七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頒布〔文化資產保存法〕,保護「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的文化資源,其所保護之項目有:
1.古物:指可供鑑賞、研究、發展、宣揚且具有歷史及藝術價值或經教育部指定之器物。2.古蹟:指古建築物、遺址及其他文化遺蹟。3.民族藝術:指民族及地方特有之藝術。4.民俗及有關文物:指與國民生活有關的食、衣、住、行敬祖、信仰、年節、遊樂及其他風俗、習慣之文物。5.自然文化景觀:指產生人類歷史、文化之背景、區域、環境及珍貴稀有之動植物。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文化財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