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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法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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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ū fǎ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shū fǎ
解釋:
1.毛筆字書寫的方法。主要講執筆、用筆、運筆、點畫、結構、間架、落款、用印等方法。是我國傳統藝術之一。
2.史家記事的體例筆法。《左傳.宣公二年》:「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
3.以毛筆書寫的文字作品。如:「這篇書法筆力遒勁,令人激賞。」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書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hinese Calligraphy
作者: 郭禎祥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書法在我國包含甲骨文、金文、篆書、隸書、草書、楷書、行書。乃是以中國傳統的毛筆、紙、墨、硯為工具的一門講究字體之美與文學之美的藝術。兼具實用性與藝術性。中國人很重視「法」,因此,「書法」所謂的「書寫之法」,在用筆、結構、章法各方面,都有其獨到的要領,各家亦有所不同。例如:用筆,有所謂提、按、方、圓、疾、澀、力、勁,也就是如何利用筆鋒、筆力的一些特殊用語,關於筆鋒的名稱,則又有所謂逆鋒、回鋒、露鋒、中鋒、側鋒、偏鋒。字體的結構方面,篆、隸、楷書是具有規則性之書體;行書則是介於楷、草之間的一種書體;草書則用筆與形體的減省變化很大,但各書體都有章法、有組織。
  中國書法遠在殷商時代的甲骨文已頗具藝術價值,它具備了中國書法的初型。殷亡周興,金文取而代之,為周代書體的主流,以其鑄刻於鐘鼎之上,所以又名鐘鼎文。秦代小篆,線條勻稱、結體均衡,在中國書法上是一種極重要的書體。秦漢之際,隸書興起,在中國書法是畫時代的貢獻,筆畫減少,方便書寫。到了東漢時,楷書、草書、行書大致已發展成熟,中國書法的書體亦已成一完整體系,繼續發展。
  中國書法書寫工具是以毛筆、墨、硯、紙為主體,歷代名家輩出,包括王羲之、王獻之、歐陽詢、褚遂良、陸柬之、張懷瓘、顏真卿、懷素、柳公權、蔡襄、蘇軾、米芾、王庭筠、趙孟頫、張弼、文徵明、董其昌、鄧石如、阮元、趙之謙、翁同龢、譚延闓、沈尹默、于右任及張大千等。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書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基本資料
作者: 葉國良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書法即書寫的方法,通常指用毛筆書寫篆、隸、楷、行、草等各體字的藝術。而近代用沾水筆、鋼筆、原子筆書寫者,亦有硬筆書法之稱。另口語中稱書寫成品為書法,則指作品言,不指書寫的方法。
  國人講求書寫技巧,在殷周甲骨文已見端倪,其後因社會習尚、文官考試等因素,發展成我國重要藝術之一,普遍受到國人愛好,而韓、日等國亦盛行不衰。
  書法藝術,除點、畫的造形外,每字的結構。上下字的呼應、當行的氣勢、整幅的布局,都在講求之列。點、畫的用筆,就起筆收筆所呈現或方或圓的造形言,分圓筆、方筆兩種,篆書多用圓筆,其餘則方、圓並用,視方、圓成分之不同,呈現不同風格。楷書筆法有所謂永字八法,指側(點)、勒(短橫)、弩(長豎)、趯(鉤)、策(上斜短橫)、掠(左撇)、啄(短撇)、磔(右捺)。講求單字結構,有所謂小九宮,即將一方格以井字畫成九格,研究每筆最恰當的位置。講求當行的氣勢,謂之行氣。講求鄰近各行各字的布局,謂之大九宮。學習書法,多從臨摹名家作品入手。臨者,將名家作品置於左近而模仿之;摹者,將名家書跡置於紙下而鉤描之。
  我國重要書法家極多,可參考今人祝嘉〔書學簡史〕。就書法家書學淵源及作品風格分析,清代阮元〔南北書派論〕、〔北碑南帖論〕二文認為漢代以後可分為南、北兩派。北主碑學,南主帖學。北派秉蔡邕、韋誕等遺法,長於碑榜,重要作家自鍾繇、衛瓘以下有索靖、崔悅、盧諶、高遵、沈馥、姚元標、趙文深、丁道護、歐陽詢、褚遂良等;南派擅長啟牘,重要作家自鍾繇、衛瓘以下有王羲之、王獻之、王僧虔、智求、虞世南等。宋、元、明三朝因受淳化閣帖影響,碑學式微。學者以為阮說雖不盡然,但大致能描述出魏晉至明代書學源流。清代因學風復古,古碑古器大量出土,碑學復興,可與帖學一派抗衡,其重要理論性著作有包世臣〔藝舟雙楫〕、康有為〔廣藝舟雙楫〕。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書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屬性:
四縣音
海陸音
大埔音
饒平音
詔安音
南四縣
釋義:
對應華語: 書法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_書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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