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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機體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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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ǒu jī t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yǒu jī tǐ
解釋:
  1. 一切具有生命機能的個體的統稱。
    【例】遺傳工程專家正不斷研究改造有機體,以使生命更趨完美。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有機體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yǒu jī tǐ
解釋:
一切具有生命機能的個體的統稱。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有機體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Organism
作者: 劉貴傑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有機體是指能實現全部生命功能的個體,包括任何生活的動物及植物;任何能進行生命活動的東西,或任何有生命的東西,都可稱為有機體。它是具有高度組織化的化學和物理構造的複雜系統,能利用其周圍環境的物質和能量來自營生長和生殖,以別於無機體。有機體與無機體的基本區別不在於整體性,而在於有機的功能。
  有機體的特徵為:是天生的物質整體;由各部分組成,各部分的位置、化學性質及組織不同,卻都在整體的統御之下,為整體的利益而各具特殊活動。有機體的各部分由於組織不同,而有肢與體的名稱;由於功能不同,而有器官的名稱。一般而言,獨立的有機體,從形態和生理來看,都是獨立的個體。有機體最重要的功能乃是發展、生長,並且在周遭環境內用活動來維護自己、養活自己,並且傳種。
  凡是具有像有機體一般構造的物體,均稱為有機的;在自然界中,由有機體所形成的一切物質均稱為有機物。主張有些系統雖然實質上不是有機體,但卻酷似有機體,只有聯繫其部分於完全和發展著的整體中的作用才能理解的說法,稱為有機論(organicism)。二十世紀英國哲學家懷德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 1861~1947)以整體相互作用作為哲學認識的基點,以具體持續的有機體為核心,以歷程、創進、發展為主線,以上帝的限制和決定為最終原因,構成一個以自然科學材料為依據的思辨的宇宙論體系,稱為「有機體哲學」或「機體哲學」(philosophy of organism)。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有機體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