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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來世代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Future Generations
日期: 2002年2月
出處: 環境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我們對未來世代有道德義務嗎?大部分人在直覺上認為我們有。一些人認為,我們有道德義務去使未來世代真的在未來存在,並且也有道德義務不能使太多人在未來同一時刻存在,而更有一些人認為,我們有道德義務去跟未來世代公平地分享資源。這個問題的實際蘊含是:如果我們真的有這些道德義務,那麼我們應該採行的人口政策、能源政策與環保措施,將會很不同於我們如果沒有這些道德義務所會採行的。例如,假設有一天科學家發現,當臭氧層被破壞到一定程度時,由於過量的紫外線會導致控制人類生殖的基因喪失功能,人類將在一百五十年到兩百年內消失;在此一情況下,即使對臭氧層被破壞所產生的其它問題,我們都可以解決,但這並不表示我們就可以任臭氧層被破壞到那個程度,因為基於對未來世代的道德義務,我們也許必須對臭氧層的破壞進行各種控制,以免人類絕種。在實踐上,許多環境生態政策之制定都假定我們對未來世代具道德義務,但為這些道德義務找到根據卻不容易,也一直是倫理學家頭痛的問題。這令他們感到困惑的是:現在活著的人如何可能對還不曾存在的未來世代具有種種的道德義務?因為,由於未來世代根本就還不存在,故如我們具有讓人類繼續繁衍的道德義務,那麼這個道德義務,不管是對誰的,似乎不會是未來世代的道德義務;更且,當未來世代真的來到人間時,他們到底是誰,或說他們的存在,基本上是得利於我們現在的所作所為(也就是說,我們的不同作為會讓不同的人來到這個世界),因此我們現在所採行的環境生態與人口政策,似乎不可能會讓「那些因現行政策而存在的未來世代」處境更壞、或對他們不公平、或侵犯到他們的權利,因為沒有現行的政策就沒有他們。對此困惑,當代倫理學家曾提出以下幾項回應,雖然每一項都可能還有爭議:
  (1)雖然「應該要讓未來世代存在」不是我們對未來世代的道德義務,但是的確是我們的道德義務,因為我們有為世界帶來最大的福祉(maximum welfare)的道德義務;因此,只要人類的總福祉將會增加,我們便應該盡量增加人口。
  (2)雖然「應該要讓未來世代存在」不是我們對未來世代的道德義務,但是的確是我們的道德義務,因為我們有為世界帶來最大的福祉(maximum average welfare)的道德義務;因此,僅當新生命的產生不會降低現行總人口平均福祉時,我們才有義務繁衍子孫。
  (3)對未來世代的種種道德義務,是來自於未來世代所具有的道德權利。包括存在的權利,也抱括他們的利益與福祉不可以被打折扣(discounted)的權利,因此,任何「不可再生的資源」之使用都必須同時對未來世代所喪失的使用機會有所補償。
  另外,某些環境倫理家擔心,如果我們只能在道德權利與義務的架構下來思考,而非從我們必須對自然生態表示尊重、或純粹關心未來世代的角度出發,那麼雖然我們可以說明,現在活著的人應該為未來世代留下乾淨的水與空氣、足夠的可耕地能源,但我們可能無法說明,現在活著的人為什麼應該保存對未來世代的生存並非絕對重要的資源如藍鯨、熊貓、紅樹林、溼地、原始海岸以及各種候鳥。因為當未來世代出生在一個沒有藍鯨、熊貓、紅樹林、以及各種候鳥的世界,他們將不會想念這些東西,也可能不會有興趣要享受這些東西,因此,就很難說他們的利益或福祉受到忽視,或權利受到侵害了。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未來世代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