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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柏拉圖哲學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hilosophy of Plato
作者: 朱啟華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柏拉圖(Plato)於西元前四二七年生於希臘雅典城邦—顯赫貴族之家。雖生於具民主素養的雅典,但由於經歷到政客們假民主之名處死蘇格拉底(Socrates)的殘酷事實,遂鄙棄民主,改倡貴族專政。曾遊歷義大利各地,回到雅典之後,於西元前三八八(或三八七)年在雅典西北郊外設立學苑(Akademia),講授哲學、數學、物理、天文等各類知識。這些講稿並未公諸於世,現今所見的〔對話錄〕則是他為當時社會上的知識分子所寫的一般性讀物。柏拉圖雖不斷周遊各城邦以推展其哲人王的理念,但並未被當時的政治環境所接受,他感到哲人王的理想無法實現,乃專心致力於學術著作及學院教育。柏拉圖的主要思想,只能由現今所流傳的〔對話錄〕及書簡中加以掌握。以下針對其思想中與教育有關的理論加以闡釋。
  柏拉圖由於處在懷疑論和詭辯學派盛行的時代,為反駁懷疑論者的主張,並為具有普效性及客觀性的知識尋求基礎,遂主張知識不應當是一般日常生活中的常識,或是由感官所得到的信息,而應該是具有不可否證(infallibility)及「關於第二項必要條件者」,才具備成為知識的可能性。具體而言,知識「應當是存在或實在」(of what is or of the real),具有普效性且不會被推翻,並以普遍存有者或共相作為認知對象。所以柏拉圖承認只有數學與辯證法所產生的結果堪稱知識。而這類知識所探求的對象,就前者而言,包括圖形、正方形或自然數等,著重在由基本假設或定理所推演出的歷程及結果。後者則是以無任何預設的形式(forms)或觀念(ideas)作為認知主體。經由辯證的歷程所欲掌握的對象,只有此時掌握之對象才是真正的知識。即使是數學,由於仍藉助有形的圖形或數字,故只算是一項媒介,只有當人能由這些圖形或數字掌握其本質,如掌握「圖形性」(roundness)時,才是掌握到觀念或共相。柏拉圖由此宣稱這些觀念或共相存在於理解界(intelligible world),並不因感性世界中事物之變化而影響其純粹性。但認知主體在進行理性辯論或反駁的歷程中時,會將過去靈魂所掌握的這些形相或觀念導引出來。
  柏拉圖的這類預設影響到其教育方法。在〔孟諾〕(Meno)篇中,對一個未曾受教育的奴童實施引導式教學法,終於求得一邊長為√2,面積為2的正方形。柏拉圖認為在這過程中,奴童並未獲致任何知識,只是在辯證的歷程中揭露了原本即具有的知識。同時,柏拉圖也重視後天環境對兒童或學習者行為的影響。所以在〔理想國〕(Republic)中陳述理想的政治、社會體制時,即注意到具有詆毀神祇意味的詩歌或戲劇會誤導學習者,而造成對諸神不敬,進而會敗壞社會良善的風氣,因此柏拉圖主張應當將此類詩歌或戲劇刪除。由上述的觀點顯示,柏拉圖的哲學體系影響其對教育活動的主張,同時亦展現另一種看待教育活動的觀點。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柏拉圖哲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