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核心價值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ore Values
作者: 王俊權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核心價值在德育中指個人所有的基本評價概念系統,或分屬不同系統但相互關聯或對立的一組核心信念群。謝佛(J. Shaver)認為價值(value)是用以判斷值得(worth)的標準和原理;價值有三個要素:(1)價值是某種含有理性成分的評價參照概念,價值是可以定義、分析與比較,但此說法並不否定價值中所含的情意因素;(2)價值是存在於心靈中,一種持久的判斷參考架構,價值的存在不須經過宣告或別人肯定,價值的運用可能是有意識或無意識的;(3)價值代表一種向度,而非絕對的範疇。價值是評定行為或事物在價值線上位置的一組概念及規則。依據價值的性質,可以區分為基本價值信念和衍生的價值信念,如尊重生命尊嚴的基本信念,引伸至具體的生態環境保護或動物保育;民主社會中的自由的基本價值信念,引伸至宗教自由、言論自由、經濟自由等個人權益的保障。不同的價值是相互關聯的,但也可能相互衝突,如保守與自由、競爭與合作、環境與經濟發展、工作效率與尊重人性等,一個人可能在宗教上採取極端的保守主義,但在政治或經濟上卻主張自由主義,因此,個人同時擁有不同的核心價值信念未必產生價值衝突。
  核心價值在教育社會學中是指社會中的優勢團體所接受的一套態度與行為模式,因其為優勢團體所接受,故成為大多數社會成員所必須接受與奉行的行為方式或準則,且頗為明確而穩定,乃是該社會文化的核心成分。例如我國傳統社會中的四維八德與三綱五常等倫理道德,或某些西方傳統社會中所強調的個人主義、成就取向與清教徒道德等。
  核心價值的概念源自於林頓(Ralph Linton)的文化理念。林頓以社會成員的參與或接受程度,將文化畫分為三種,即社會成員一致參與和接受的普遍成分(universals)、社會成員可以自由決定接受與否的選擇成分(alternatives)。其中的普遍成分代表優勢團體或支配團體所擁有的態度與行為模式,乃是該社會文化的核心成分,於是人類學家斯賓德勒(G. Spindler)遂將其稱之為核心價值,並藉以研究美國社會中文化變遷的情形及其與學校教育的關係。
  依斯賓德勒的分析,美國社會所面臨的各種困難或問題乃是由於文化變遷中核心價值的轉移。美國社會傳統的核心價值是個人主義、清教徒道德、工作與工作倫理等,而目前則有不少的個人或團體傾向於接受順從團體、相對的道德態度、享樂的現在時間取向等,亦即所謂的新興價值。因而不僅造成社會中的價值衝突,更使學校教育面臨許多難題。例如以往學校以傳授社會中的核心價值為主,如今則不知該傳授何種核心價值。由於教師常不知不覺的將個人的價值觀念表現於實際的行動中,即使未曾刻意排斥某種文化價值,亦可能對擁有不同核心價值者造成傷害,甚至因而形成嚴重的價值衝突。
  近百年來由於中西文化的交流,我國面臨前所未有的變局,加上科技知識的一日千里,導致社會的迅速變遷,傳統社會的核心價值必然發生轉移,其轉移的情形如何,以及核心價值的轉移對學校教育的衝擊如何,實為教育領域所應密切關注與探索的重要課題。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核心價值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