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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梵唄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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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àn bài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fàn bài
解釋:
在印度指歌詠法言,在中國則指唱頌短偈或歌讚。《儒林外史》第四一回:「那鼓鈸梵唄之聲,不絕於耳。」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梵唄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陳章錫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梵唄是自印度傳來帶有吟誦性質與正規意義的佛教音樂,又叫「唄贊」、「梵響」。「唄」是歌詠佛經,設贊於管弦。在印度歌詠佛經的散文長行或詩體偈頌都稱作唄。但在中國,唄分為「唄贊」和「轉讀」二門,前者用於佛經偈頌部分的唱誦,後者用於佛經散文部分的唱誦。最早的唄贊轉讀音樂出現在三國時吳的建業地區,由西域的來華僧侶創制,另亦編制許多夢中受天神感悟而制唄的傳說,最有名的是托名曹植聽到魚山岩岫裡的誦經聲,仿效而製之梵唄,近代史家陳寅恪已考證其並非事實。東晉道安曾經制定關於講經、課誦、道場纖悔等一系列禮儀的法規,在這些禮儀場合都要歌唱梵唄,並經各地僧侶效法。道安的弟子慧遠發展其制度,在廬山創造新的佛教音樂制度,即「唱導」,原先的唄贊用於課誦佛經,配入管法、音曲規則,富有西域風格。反之,唱導則用於宣講佛經,內容是「廣明三世因果,卻辨一齋大意」,采摘各種音樂素材,不拘一格,為兼有民歌風格的即興詠唱,富有南方風格。「唱導」成為後來淨土宗宗教活動的重要部分,唄贊制度和唱導制度建立之後,另有用於禮佛、娛佛的佛曲誕生,最早是梁武帝制作漢族佛曲十曲,用以述佛法,佛教走向隆盛,而西域佛曲的傳入,也造成佛寺音樂團體和佛寺劇場的誕生。至唐代,佛教音樂系統基本形成:一是唄贊音樂,用於佛經課誦和經文宣講。二是唱導音樂,用於教義宣傳和佛事場合。三是佛曲音樂,用於佛教慶典和佛寺文藝活動。三者各自在某一方面實現宗教藝術的功能,佛教音樂的教育功能已具完足性,故在唐代以後便沒什麼改變。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梵唄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