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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察官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iǎn chá guān
解釋:
  1. 代表國家實施犯罪偵察,並負責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及擔當自訴、指揮刑事裁判的執行及執行其他法令所定職務的司法行政官。
    【例】此件弊案已移交地檢署,全案正由檢察官進行偵察。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檢察官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iǎn chá guān
解釋:
代表國家實施犯罪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擔當自訴、指揮刑事裁判的執行及執行其他法令所定職務的司法人員。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檢察官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kiám-tshat-kuann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名] 代表國家實施犯罪偵察、提起公訴、指揮刑事裁判的執行及執行其他法令所定職務的司法人員。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_檢察官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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