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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洲共同體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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ōu zhōu gòng tóng t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ōu zhōu gòng tóng tǐ
解釋:
由歐洲經濟共同體、歐洲煤鋼共同體與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三個組織於西元一九六七年合併而成。設有行政(委員會、部長會議、理事會)、立法(歐洲議會)、司法(歐洲法院)三方面的主管機關,最初的創始國有比利時、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法國、義大利、盧森堡、荷蘭等六國,稍後又有英國、丹麥、愛爾蘭、希臘、西班牙、葡萄牙等加入。該組織以促進生活水準,共享經濟資源與主權為宗旨,自成立以來對世界政治、經濟均有重大影響,為今日歐洲聯盟的前身。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歐洲共同體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