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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黃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fén huáng |
解釋:
舊時朝廷命官若蒙皇帝恩遇或升官,需用黃紙繕寫詔書一張,祭告家廟,稱為「焚黃」。《警世通言.卷一七.鈍秀才一朝交泰》:「來春又中了第十名會魁,殿試二甲,考選庶吉士。上表給假還鄉,焚黃謁墓,聖旨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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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焚黃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