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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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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語小字典
注音:
解釋:
  1. 存在於天地間一切有形體的東西。如:「萬物」、「事物」、「動物」、「物盡其用」、「物以稀為貴」。
  2. 內容。如:「言之有物」、「空無一物」。
  3. 訪求。如:「物色」。
  4. 典章制度之類的東西。如:「名物」、「文物」。
  5. 物理:①事物之理。②研究物體的性質、狀態、運動、變化等原理的學科。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小字典_物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解釋:
  1. 存在於天地間的一切東西。
    【例】貨物、人物、萬物
  2. 指我以外的人、事、境界。
    【例】待人接物、物我兩忘
  3. 指作品或言談中的內容、實質。
    【例】言之有物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物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解釋:
[名]
1.存在於天地間一切人事物的通稱。如:「天生萬物」。《易經.繫辭上》:「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列子.黃帝》:「凡有貌像聲色者,皆物也。」
2.指我以外的人、事、境界。相對於「我」而言。如:「物我兩忘」。《史記.卷二四.樂書》:「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宋.范仲淹〈岳陽樓記〉:「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3.指作品或言談中的內容。如:「言之有物」。《文選.陸機.文賦》:「體有萬殊,物無一量。」
4.典章制度。《左傳.哀公元年》:「復禹之績,祀夏配天,不失舊物。」《新唐書.卷九六.杜如晦傳》:「方為相時,天下新定,臺閣制度,憲物容典,率二人討裁。」
5.特指人。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言語》:「羊權為黃門侍郎,侍簡文坐。帝問曰:『夏侯湛作羊秉敘絕可想。是卿何物?有後不?』」唐.柳宗元〈衡陽與夢得分路贈別〉詩:「直以慵疏招物議,休將文字占時名。」
[動]
1.選擇。《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計丈數,揣高卑,度厚薄,仞溝洫,物土方,議遠邇。」《淮南子.繆稱》:「欲知天道察其數,欲知地道物其樹,欲知人道從其欲。」
2.尋求。如:「物色」。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物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四縣音
海陸音
大埔音
饒平音
詔安音
南四縣
釋義: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_物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bu̍t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名] 存在於天地間一切人、事、物的通稱。
    例如:動物 tōng-bu̍t、植物 si̍t-bu̍t、萬物 bān-bu̍t。
音讀: mi̍h/mn̍gh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名] 存在於天地間一切人、事、物的通稱。
    例如:物件 mi̍h-kiānn(東西)。
音讀: mih
屬性: 單字不成詞者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_物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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